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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加强委员队伍建设 完善委员产生和退出机制

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已点击:


伊春市金山屯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孙承珍

一、政协委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部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热情高、能力强,能较好地履行职责,但是,也有部分政协委员达不到政协章程规定的三个基本条件。有的委员缺乏责任感,议政能力弱,虽然也提交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但质量一般化,没有多少参考价值,政协委员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有的政协委员是各部门负责人、企业经理等,由于本岗位业务繁忙,参加政协正常活动的时间难以保证,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不高,出勤率很低。

这些现象的存在,与政协组织对政协委员任后的管理教育和能力提升培训不力有关,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们现行的委员推选工作制度不科学。从以往政协委员推选工作来分析,一是在人选的推荐上,往往只片面强调界别的代表性,忽视了委员人选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二是在推荐的方式上,主要是靠单位推荐、统战部提名、政协常委会协商,缺乏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性;三是在人选的对待上,有的纯属是政治安排上的需要,有的是为了照顾面子,平衡关系。所以,就存在着“安置委员”、“挂名委员”、“关系委员”的现象。

二、建立政协委员的推选机制

(一)建立委员推选的考察机制。政协委员的产生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必须依照政协的相关法规来进行。建议在换届时,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协党组和组织部、统战部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推选和考察委员工作组,做好界别设置,委员、常委的推选及考察提名人选等工作。对拟留任的委员,要由政协党组根据各专委会意见及工作需要和委员参政议政的实际情况提出参考人选。对新提名的委员人选,由各级党委牵头,政协党组、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进行联合考察。真正把那些政治上有觉悟、群众中有基础、社会上有声望、赞成和遵守人民政协章程、热爱人民政协事业并有健康的体质、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推荐吸收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

(二)建立委员推选的透明机制。就现行的政协委员产生办法而言,即使是组织架构完整的各民主党派,也鲜有由全体党派成员推荐和选举产生本党派政协委员的做法。特别有的单位和部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只是由领导直接指定人选,使有的委员在界别中缺乏代表性,甚至缺乏民意基础。建议政协委员的推选,应在推荐委员前及时发出公告或通知,采取协商推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相结合的方法,也可以推行政协委员申请批准制,从而既尊重委员的主体意愿,也有益于增强委员的参与意识,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扩大民主性和群众的参与度,让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拉近政协委员与所在界别群众的关系,促使政协委员更经常、更深入地到群众中去,全面了解群众的利益需求,能够促进政协的政治协商更加有序,民主监督更加有力,参政议政更加富有成效。

(三)建立委员推选的激励机制。在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中,对需要继任的政协委员,应通过上届委员的界别或活动小组集体提名推荐,经考察和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后再提名协商;对获准继任和新增的政协委员,都必须坚持分别通知推荐单位和本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举行相应的仪式,给委员本人颁发《政协委员证书》。同时,对在履职过程中表现优秀的政协委员,予以表彰奖励,以此激励政协委员自我加压,树立乐于奉献、忠于职责、崇尚荣誉的观念,增强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三、建立政协委员的退出机制

在把好政协委员入口关的同时,建议引入退出机制,改变目前这种一旦当选为政协委员,不管合格不合格,都得在五年任期结束才进行调整的现状。要让大家知道当一名政协委员既要有光荣感,又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建立委员届中考察调整机制。建议在委员当选的中间期实行一次届中考察调整,对不能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不履行义务、失去代表性的委员,通过必要程序给予通报、告诫甚至取消委员资格。对因长期在外工作或工作调动离开本区域范围等原因难以履行委员职责,或因个人主观因素不愿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在任政协委员,要及时劝其辞去委员职务。特别是对那些不积极参加政协会议与活动、不撰写提案、不反映社情民意以及不提意见和建议的委员,经过批评性提醒仍不改变的,不能列为下届政协继任委员人选。考察中如果发现有通过不良手段使个别不具备条件的人选获准政协委员资格的,必须辞退,并依法依规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运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以示政协委员推选工作的严肃性,彰显人民政协章程的有效约束力。

(二)建立政协委员候补机制。因意外亡故或犯罪等情况出现委员名额空缺时,应及时按程序增补,使政协委员始终处于动态管理之中,进一步增强政协组织活力。可借鉴中共候补中央委员的做法,设立候补政协委员制度。对那些热爱政协事业、愿意参加政协活动的社会知名人士,通过一定的途径和程序产生出来,邀请他们参加政协的会议活动,将他们作为委员后备人才培养。政协换届或届中委员调整时,新委员人选可优先从候补委员中选择。这样,既可以为各界有强烈参政议政热情和愿望的人士提供一条参与国事的有效途径,也有效弥补了新委员进入角色慢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