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轮医改的全面展开,国家出台了不少惠民利民的医改政策,201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求,要在70%左右的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黑龙江省应当把加快推进我省的分级诊疗制度纳入2017年工作计划,抓实推进。现阶段,我省在分级诊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老百姓受传统诊疗观念影响普遍对基层社区医院不信任
2、基层社区、乡镇医院装备落后,仪器设备开不起来,一些基本检查也得跑大医院
3、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数量少且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
4、全省各地市最为严重的是基层医院的基药经常断档,无药可供,逼得不少患者为开药跑大医院
由于基药无利可图,药厂不生产,医药公司不愿经营,以基药目录为主要药品来源的基层社区医院经常是药架空空荡荡。我国基药制度设计和运行缺陷,导致不少基层社区医院没有老百姓需要的常用药、便宜药。许多人去大医院就是去开药。而且,我们现在还规定一些上档次的药基层社区医院不能开。如:高等级的先锋。
5、基层医院人才流失的问题始终难以解决
6、基层医院也承接不了大医院分流下来的医疗职责
患者养在社区也做不到,拿着大医院的药到社区,社区不敢打,怕出事。特别是社区居民需要的患者上门静点服务,社区医院怕担责任,一样不敢做。家庭医生的理念根本无法实现。
7、分级诊疗的机制尚未形成
(1)卫生行政部门至今尚没有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推行分级诊疗指导性意见和实施办法,仅在口头上倡导分级诊疗,没有实质性行动,各级医院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统一协调、分工明确、转诊有序的分级诊疗机制。
(2)医保、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机制没有从政策层面引导分级诊疗。
目前,医保、新农合医保患者在各级医院报销比例还不能够在政策层面引导居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分级诊疗。
为了推进2017年度我省的分级诊疗工作的进行,建议:
1、加大对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分级诊疗的认识
要充分利用省内媒体和各地大医院的宣传告示栏,向民众广泛宣传各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诊疗病种、专科开展情况、医改政策、双向转诊制度、报销制度等相关知识,转变居民就医观念,合理引导民众分级诊疗。
2、在黑龙江省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合理利用各级医疗资源。
要改变传统“患者选择医生”的模式,要在政策层面引导群众分级就医,每个患者就诊就必须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基层卫生院开始,逐级转诊分流(急诊除外),避免有病都跑省内大医院的现象。逐步做到分诊制度要求的那样:小病和一般疾病就诊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大病就诊在二级医院;疑难杂症和急危重症就诊在三级医院;康复期与临终关怀患者返回基层医疗机构;高端特需医疗服务就诊于营利性民办医院。
3、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比例的杠杆作用,促进患者向基层医院回流
完善我省新农合、城镇医保患者的报销机制,适当提高基层社区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要用经济的杠杆落实分级诊疗制度,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准入门槛,提高基层医院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报销情况,在保证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提高基层医院诊疗报销比例,使更多的居民享受到基层社区医疗的实惠。
4、保证基层社区医院政府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供应,适度放开基层社区医院药品经营范围。
按照切实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要求,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目录给予及时合理调整,保证老百姓常用药物的及时足量供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药经常断档缺货的情况,建议适当放开基层社区医院的药品限制,确保老百姓常见病、多发病到基层社区医院都能有药可治。
5、尽快建立适应分诊医疗的急慢分治体系。
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形成“急病上医院、慢病下社区;确诊到医院、监测在社区;手术上医院,康复回社区;专科上医院、全科在社区”的急慢分治体系,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6、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
一是要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二是省及各地市政府要制定基层人才优惠待遇政策,在基层社区医院医生工资待遇、职称晋升、聘任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三是加大对基层社区医院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基层社区医院硬件和软件环境建设提档升级。
7、加强我省分级诊疗的监督指导工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