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财富的安全,是民营企业家当前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简称《意见》)强调“坚持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无疑是给民营企业的一颗“定心丸”。但从2017年省企业投诉中心受理的402件投诉案中看,涉及民营企业的高达90%以上,其中涉及产权问题的案件占到38%。我省损害民营企业产权情况仍有发生,部分企业家缺乏安全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产权保护意识的差距。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一直在强调产权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前,国有产权主管单位明确,诉求渠道畅通。民营企业往往缺乏“主管单位”撑腰、相关单位职责不明,诉求渠道不畅。民营企业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要求,但民营企业感到由“鼓励”到“淘汰”的转折让他们难以承受。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前期大量投入,政策变化时说关就关,说停就停,对企业前期的投入和资产既没评估,也没给予相应补偿,不利于民营企业再次创业。
二、执法和司法规范性的差距。我省法治环境在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的不懈努力下不断优化,但在调研中民营企业反映,个别基层执法人员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有过作原告或被告经历的企业,感觉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执行效率低;企业涉案,国企的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区分明显,而民营企业却容易被混淆甚至扩大,侵害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履约的差距。中共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有的地方重招商轻安商,新官难理旧账,有好态度,没有好结果。个别行政案件经过上级部门行政复议仍无法执行。部分基层小吏嘴上锦缎子,脚下使绊子,这不仅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挫伤了部分民营企业再投资的积极性。
为增强民营企业家财产财富安全感,坚定发展信心,应大力推进《意见》落实、落细、落靠,加大我省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力度,切实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各类产权平等,打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环境。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开展企业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平等保护、爱护民企的社会共识。赋予相关部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职责,落实《意见》要求。注重保护企业家信誉,违规滥用“黑名单”影响企业信用的,要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加强舆论引导,树立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奉献社会的正面形象,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切实形成尊商、爱商、扶商、护商的社会生态。
二、坚持司法公正,打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的长效机制。尽量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注意企业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违法财产和合法财产的区分。化解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案件执行难,集中优先开展民营企业产权的冤错案甄别纠正工作。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营造企业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打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政务诚信法规规范建设,建议出台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监管机制,打造善于监管、乐于服务的法治、责任、诚信政府,营造开放平等友好的营商环境,让每位企业家在龙江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