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如何弥补家庭养老功能薄弱、解决子孙后辈的后顾之忧,让老人颐养天年,是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养老过程中的医疗同步跟进需求日益增长,而养老和医疗又是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的关键。
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康复服务是老年人的迫切需要,也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需要加强养老机构的主管部门与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通过以下几方面努力,使养老服务机构具备预防、保健、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综合医疗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老人需求。
为此建议:
一、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联网,入住的参保老年人因病可持社会保障卡就诊治疗。
二、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医疗。尚未达到设置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采取与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作协议、设立小型门诊、派驻医护人员等方式,使老年人享受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支持养老机构开展特色服务。指导具有康复资质的医院加强与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合作,在康复项目、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指导作用。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四、加大对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型养老机构,享受民办医疗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并由市、县两级额外给予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建设补助。
五、建立考核和评估机制。将医疗资源是否融入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重要评估内容,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派驻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和评估内容,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