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不断加大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力度,2015年、2016年连续出台了《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和《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政策文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完善人才政策措施,深化人才工作平台建设,推进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了人才在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高层次人才内生动力,为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保证。
近年来,我省人才队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取得长足发展。截止2016年底,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91.9万人,重点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总量不断增加,达到1.67万人,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的1.8%。其中包括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龙江学者、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虽然全省上下不断努力,着力破除体制不活、载体不多、环境不优等问题,全社会逐渐形成了良好的“引才、育才、聚才”氛围,但是,我省人才流失现象仍然存在,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5年,全省平均每年外流人口约为6.9万人,2015我省的常住人口是3812万人,比前一年减少了21万人。伴随人口不断外流,人才流失,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流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究其原因,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1、除自然环境艰苦、经济发展趋缓的因素,更重要原因是资金投入不足、人才待遇偏低。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经费在全国属于偏低水平,特别是省属院校、科研院所科研经费不足,影响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与成长。
2、我省国有大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比例过低,也不利于企业高层次人才的成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数量过多,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有限的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开支,真正用于科研的经费不多。
3、高层次人才待遇同南方发达省份甚至同西部省份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如: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贴没有形成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激励效果明显降低,我省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贴比甘肃省还低。
4、许多国家要求的省级配套资金仍然落实不到位。人才待遇偏低,资金投入不足逐渐成为我省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短板和劣势。
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是决定一个区域发展的关键因素,高层次人才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人才发展的关键问题。建议:
1、制定激励人才发展政策
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人才引进、使用、培养等方面制定出台具体可行的办法及措施,实施各具特色的人才项目,起到推动人才发展的作用。设立人才发展资金,优化人才激励办法,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增加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建设、政府特殊津贴选拔等人才项目经费,建立津贴晋升机制,并在学科和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给予政策上支持。
2、激发人才创新创业能力
鼓励高层次人才创办或参股创办科技型企业,依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龙江学者”等领军人才自由组阁,组建创新团队。以激发人才创新能力为突破,以项目实施为载体,以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积极挖掘人才内生动力,全面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参评重大奖项、创新创业等方面,加强投入,激发人才创新项目的申报开展,支持科研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取酬。
3、加强人才培养力度
强化领军人才培养力度,集中力量打造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团队,形成与黑龙江省发展相契合的领军人才梯队体系,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制定鼓励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支持措施,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深入实施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分类培养支持人才成长的措施。
4、搞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制定黑龙江省“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积极引进院士,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加大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对引进特殊人才和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为高层次人才创造更多参与国际交流、接触学术前沿的机会。对高层次人才提供体检、就医、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并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建设人才公寓或以年度住房补贴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建立省级人才网络信息平台,多宣传、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