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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 加大力度扶持民营企业的提案
日期:2019-01-11 | 浏览次数: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层的统筹谋划下,国家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龙江振兴前路光明,指日可待。我企业作为一家主要从事对俄贸易的民营企业,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倡导和引领下,取得了良好的收益与发展。2016年起,我公司年进口木材量突破百万立方米,销售额突破十亿,正式进入我省大型木材企业行列。但在发展之余,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我们也深切感受到了“融资难”问题。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源头保障。我们企业在现有的经营规模下,资金尚可维持运转,但难以满足今后的战略发展要求。这就涉及到了“融资问题”。但无论是国有银行、商业银行还是其他的金融机构,对于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都以“不动产抵押”的形式为主,操作上以土地、厂房抵押,向我们从事对俄贸易的企业大多是以轻资产的模式在运营,银行的这些条件也就限制了我们民营企业的融资途径,也使我们在现有条件下很难得到扩大经营规模资金的支持,同时也就限制了我们企业的发展。

基于国家“一带一路”及“龙江丝路带”的建立完善,中俄贸易关系的稳固形势,与省委张庆伟书记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振兴发展的动力活力”时提出的工作部署,即“改善金融服务,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大力发展投贷联动和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投融资模式,争取设立民营银行,疏通金融进入中小微企业通道,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我建议,针对从事对俄贸易的民营企业,放宽融资条件,拓宽融资方式。具体可以参照借鉴南方省份“供应链融资”的运作模式。担保方式由原本单一的“不动产抵押”担保,扩大到货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平台担保等多种方式,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从而有效促进了企业信贷投放。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对供应链上企业信息流、资金流的掌控,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了业务风险,对拓展企业的国际结算业务,提高银行对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性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