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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种植业秸秆与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日期:2019-01-11 | 浏览次数:


黑龙江省作为粮食大省和畜牧大省,同时也是秸秆大省和粪污(养殖排泄物)大省。近年来,秸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已经成为农业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话题。秸秆和粪污是良好的有机肥和堆肥的原料来源,它们各自都可以通过适当工艺制成有机肥或堆肥。但将两者混合使用,则会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作用。首先,在进行秸秆或粪污的肥料化应用时,通过将两者以适当比例(4:67:3)混合在一起,可以调节混合物料的水分含量,可以调节物料中的碳氮比,使之有利于其中功能性微生物的活动,促进其中有害物质的灭活和终端产物(堆肥或初级肥)的腐熟。据研究,如果单独将秸秆粉碎还田,其达到完全腐熟程度在天气炎热时也需要至少3个月的时间,而将尿液或沼液加入后,一个半月以内就可以实现目标。其次,在北方高纬度地区依托大型养殖企业建造沼气工程,如果单纯依赖粪污进行厌氧发酵,则在冬季严寒季节会存在物料温度过低导致产气效率大幅下降问题。这时的补救措施,则是将秸秆引进发酵过程,以维持沼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我省,已有许多企业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秸秆与粪污混合搭配进行资源化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如呼兰区的鸿福集团是一家生猪养殖企业,将秸秆与沼液按照七比三的比例混合在一起来生产堆肥;省农科院畜牧所在汤原县,将肉牛粪尿与水稻秸秆混合在一起,加上生物菌剂进行发酵;哈尔滨华美亿丰公司自行开发的卧式隧道连续好氧发酵设施、肇州县牧康牧业公司也都采取秸秆与粪尿混合处理的途径,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

鉴于各级政府和部门针对秸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分别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有必要在两者混合应用时厘清不同扶持政策之间的关系,做到彼此配合、相互促进。譬如在进行相关资金补贴时,是分别统计秸秆利用量、粪污利用量,还是针对最终产物量(堆肥或有机肥)算总账?譬如组织工程项目立项时,原料来源是单算秸秆或粪污,还是同时考虑两者。目前,我省秸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管部门是分开的,前者是省农委、后者省牧医局。合则强,合则赢。建议两个部门加强协作、参照农业“三减行动”建立联合推进机制,系统整合农口与畜牧口各自的政策性资源,统筹推进种植业秸秆和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为实现全省农牧循环、促进黑土地保护利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