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问题十分严重。生活垃圾、污水污染环境,部分村内环境脏乱差,农民参与乡村治理动力不足,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落实较难,厕所改造工艺技术不成熟等是困扰我省整治乡村人居环境最大问题。为保证我省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针对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需要顶层设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
乡村环境整治需要住建、环卫、水务、农业、畜牧等多部门协同参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站在县域高度,纵览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班子智慧进行决策。工作中要注重党委总揽、政府主导,发挥统筹作用,努力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要加强对下级的工作指导,就推动工作的核心问题提出指导性、规范性意见。对于村镇建设规划布局、政策措施、资金整合等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推行市领导联系县(市)区和重点建设中心村制度,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完善乡村规划编制,打造科技服务平台,建立监督考评机制。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
近几年,黑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但与全国发展较快地区相比,黑龙江省农民增收还处于相对滞后状态,会迟滞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需要国家向农村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大规模投资,据估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财政要投入4万亿元人民币,每个省平均达到1200亿,我省有8600多个行政村,每个村平均投入近1400万元。我省要抓住促进我省农民增收这一难得的机遇,制定政策。通过农民投工投劳建设自己的家乡,同时参与劳动的农民获得足够的报酬。
三、积极引领农民参与整治培养获得感和幸福感
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规范村民的行为。通过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载体,如广播、电视、标语、墙报、专栏、宣传牌等,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民树立起清洁乡村意识,着力转变农民生活习惯、树立环保意识。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培养广大农民自己动手建设美丽家园,让农民成为农村环境整治的受益者、参与者、建设者。
四、探索旧村迁移合并重建农民住宅小区模式
目前全省许多村庄常年居住人口逐渐减少,出现“空心村”,如果大力投入“空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本较高。可以探索进行村庄合并,将“空心村”迁移至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另外对现有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改造难度大的村庄,因地制宜探索村庄异地重建,重塑村庄布局。按照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等标准,对村庄予以重建,形成新的农民住宅小区,一步到位提升农民居住条件,达到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整治目标。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和效率,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两方面的建设,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五、探索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农民生活简单、消费能力弱,产生垃圾较少,农村地域空间广阔,为垃圾回收创造有利条件,使得农村先于城市实现垃圾分类成为可能。要在农村倡导垃圾分类,对村两委、党员、村保洁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学习,使她们成为农村垃圾分类先行者,通过他们示范引领,带动村民进行垃圾分类;妇联、教育、环保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环保志愿者”“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成为习惯和自觉。结合乡村治理机制创新,建立垃圾分类包干管理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驻村工作队划分责任片区,联系村民,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定期对农户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评比,对垃圾分类良好户、落后户进行公示,以示奖勤罚懒,督促村民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自律,强化村民的自主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