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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强化医联体建设 进一步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

日期:2023-01-08 浏览次数:已点击:


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

民盟省委

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是完善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率的根本策略,而医联体建设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载体。相对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高效解决农村居民医疗问题,已经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因此当前需要我们通过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来实现预期目标。

一、问题分析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是我们建设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最薄弱的环节,但目前我省的医联体建设还没有全面延伸至乡(镇)村,要通过医联体机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我们首先要解决以下问题:

1.科学的医联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当前医联体建设过程中,更多的是存于行政管理约束的元素之中,并没有真正展开医院之间的协作。在目前的体制下,支撑医联体建设对于三级医院来说负担大于收益,医疗资源的下沉使三级医院加重了自身工作量的负担,在没有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保障下,三级医院没有看到其资源的付出与收益对等,因此下沉医疗资源的动力严重不足,也无法发挥医联体内部院际间的协同效应,对于乡(镇)村医疗卫生服务更是无法分享到医联体效应带来的资源分配“红利”。

2.下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不能担负起相应的职能。这是分级诊疗制度没有达到预期的最主要的问题。导致这种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基层医务人员激励机制不足,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缺乏,全科医生基数不足5%,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低,不能承担起本级相应的医疗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特别是乡(镇)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这种情况更为严重,无法承担病人初诊的功能。以上情况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不能取得病人的信任,上级医院和医生也不敢轻易向下转诊病人。由于当前医联体建设没能解决上述问题,因此导致没有对病人形成有效的分流。

3.医保报销和结算政策与医联体建设不匹配。目前农村居民医保报销的政策多数地方只是简单的规定了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给予不同的报销比例(到高级别的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低),而不是针对病情到相应级别的医疗机构就诊设定报销比例,这种报销方式不仅没有有效分流病人,对于真正需要到高级别医院就医的农村居民来说又加重了他们的医疗负担。另外缺乏对医联体内部医院合理分配的医保结算政策,也影响了医联体的深入开展。

4.现代化信息手段建设不足与利用不充分同时存在。目前我省医疗机构之间尚未实现信息共享平台,在居民的健康信息管理上没有实现互联互通,远程医疗利用不足,并且目前建设的远端仅达到了县级,乡(镇)村与所属县(市)级医院尚未建设远程医疗的联通。

二、建议

1.完善医联体机制的顶层设计,建立系统的医联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科学的效益分配办法和激励机制,增强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动力,为医联体内各层级医疗机构进行深度融合提供制度保障。

2.采用递进式方法,将医联体建设延展至乡(镇)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即优质医疗资源由三级医院向二级医院流转,二级医院医疗资源向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下沉,同时开展各层级医务人员的临床实践技能培训,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分诊、初诊以及急重症的初级救治能力的培养,逐步提高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3.随着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推进,逐步加大对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短期内投入有困难的地方,可尝试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到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配合医疗人力资源的引入,以迅速形成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

4.推进医保结算及报销政策改革,理顺在医联体内各层级医院医保结算分配关系,推进以“病种+就诊机构级别”为主导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付标准向病种与就医医疗机构级别相符的情况倾斜,对病种与就医医疗机构级别不相符的支付标准要形成较大的落差,通过医保报销政策的调整有效促进分级诊疗的推进。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推进远程医疗建设,健全远程会诊、二次诊疗建议咨询和双向转诊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包括电子健康档案、疾病诊疗资料数字信息化等,同时逐步拓展远程医疗范围,将远程医疗分布至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让农村居民对于高端医疗卫生服务也会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