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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提案

日期:2023-01-08 浏览次数:已点击:


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

鲍文华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养老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对城市的养老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还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应该增加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中心。

养老院养老服务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投入基建成本大。修建具有一定规模及基础设施的养老院,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的投入。

二是老年人心理落差比较大。大部分老年人都有自己的住所和基本完善的生活设施,离开了熟悉的家庭环境,和并不熟知的人朝夕相处,会降低幸福感,甚至会改变老年人的性格。

三是养老院的收费相对来说比较高。虽说大部分城市老年人基本都为离退休人员,但因个体情况不同所享受的保障不同,加之家庭成员的供养能力不等,因此大多数家庭难以承受长期的相关费用支出。

在城市各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老人居家即可享受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营养和医疗护理及心理咨询、家政等服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来说,为了方便社区服务、有效管理服务人员,可从各自社区里募集有爱心、有耐性、善解人意的义务志愿者或专职护理员组成服务队,由各社区服务中心集中统一进行基础培训及技能培训,通过试岗考核合格后再派出服务。为此建议:

一、提高老龄群体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

首先要统一认识,把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尤其是“居家养老、甚至是居家智能养老”作为一个城市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科学、有据地制定社区养老服务整体规划,尤其是要把发展“居家养老、甚至是居家智能养老”事业列为社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社区一级以民政部门为主导,街道主要负责牵头,在社区已有的为老年人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进行重组规划,把居家养老工作做为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应列入文明社区的考核和评选工作之中。

二、统筹社会资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必要设施

新建和改建一批适合老年人服务的配套设施和日常活动场所,增强社区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功能。依托社区已有资源,充分利用政府已布点的社区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各社区服务中心加强协作、合理布局,互通有无、互相补充,运用市场经营机制,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和服务效益,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不必要浪费。

三、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各社区服务队伍由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相关部门考核,社会群体监督。可以对有照护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后上岗。民政部门应同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三方合作,考核确定上岗人员技术等级,便于服务中心与工资挂钩,能稳定并调动专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完善“义工”制度,使志愿者的服务有管理、制度化。社区居家养老工作需要中青年群体的参与。一方面有利于中青年群体形成尊老敬老的风气,主动地承担起社会责任,也提供了就业机会,减轻了社会压力;另一方面对于家庭个体,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尤其是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也需要中青年志愿者的爱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