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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冬季供暖质量促进改善我省健康、旅游、发展环境的建议

日期:2018-01-15 浏览次数:已点击:


我省地处祖国最北方,冬季寒冷而漫长,大部分地区冬季时间长达半年甚至以上,冬季供暖成为与人民群众生活最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之一。近年来,随着我省持续加大热源、热网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改造集中供热系统,城市居民供热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是,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人们对冬季供暖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特别是每年供暖期前后,成为居民普遍反映最难熬的时间,“三高”病、老年病、儿童病等发病率激增,医院人满为患,很多人为躲避这段难熬的时间,从10月份开始就陆续前往南方过冬,成为“候鸟”人群。同时,随着我省冰雪旅游的长足发展,我省冬季游客数量快速增长,冬季供暖质量直接影响到游客们的旅游体验。冬季供暖问题,已成为直接关系到我省居民健康环境、旅游环境和发展环境的重要因素。目前,我省在冬季供暖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供暖期不够长。以哈尔滨市为例,冬季供暖期为上年度1020日至次年度420日,为期6个月。然而,从近几年的气温情况来看,每年4月下旬和10月中上旬,最低气温都普遍低于零度,且经常有连续几天的低温天气。因此,这段时间就成了供暖的“真空”期,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不便。

二是城市热源、热网布局建设还不够科学合理,供热网络的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存在同一热网有的用户室内温度过高,有的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有的时段温度过高,有的时段温度不达标等现象。

三是近几年冬季空气污染现象加重,雾霾天气频发,冬季供暖成为造成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环保部门对供热企业燃煤污染物排放监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提高冬季供暖质量,促进改善我省健康、旅游、发展环境,建议如下:

一、合理延长供暖期。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以哈尔滨市为例,建议将供暖开始时间提前至每年101日前后,停暖时间延至次年51日前后,尽量缩短供暖“真空”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供暖期开始和临近结束一段时间,可以根据天气情况逐步提高或降低供暖温度,也可根据早晚温差情况进行分段式供暖。

二、进一步加大集中供热普及力度,强力推进城市供热锅炉拆小并大,限期淘汰和改造小锅炉。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热网的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智能性,应以气温变化为参考,动态调节供热参数,确保冷热均衡。

三、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同时,应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降低对空气环境造成的影响。环保部门应对供热企业使用的燃煤质量制定相应标准,并进行严格控制,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对供热企业脱硫设备进行实时监控,最大限度的减少二氧化硫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