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会议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议程
来源:宣传处 | 日期:2021-02-19 | 浏览次数:

 

(一)听取并审议省政协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省政协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政府工作报告、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协商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大会其他报告;

(四)大会选举和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五)听取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