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协发[2015]2号
(2015年1月21日,省政协十一届二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各市(地)政协、县(市)区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省政协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省政协系统兴起新一轮创新热潮,推进我省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黑政协办发[2013]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首届“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2014年在全省政协系统继续开展了第二届“政协工作创新奖”的评选活动。自这一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积极踊跃地投入到政协工作创新实践中来,又一批优秀政协工作创新项目应运而生,对全省政协系统强化创新意识、拓展创新思路、推出创新举措,营造参与创新、支持创新、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表彰创新典型,鼓励创新实践,进一步推动政协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主席会议决定,对黑龙江省第二届“政协工作创新奖”获奖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等奖:(1名)
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哈尔滨”的建议案》的提出及其办理工作。
二等奖:(3名)
1、政协望奎县委员会:
实行“三定五步法”,推进界别协商新实践;
2、政协佳木斯市委员会:
活用网络新媒体,创建“专家咨询”服务平台;
3、黑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
“民企龙江行”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三等奖:(3名)
1、政协哈尔滨市道里区委员会:
编撰《从马迭尔到怀仁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诞生始末》;
2、政协齐齐哈尔市委员会:
民主评议提案承办单位;
3、政协抚远县委员会:
与哈巴罗夫斯克市杜马建立友好协商交流机制。
提名奖:(8名)
1、政协七台河市委员会:
“月协商”活动;
2、政协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
促进协商民主成果有效转化;
3、政协密山市委员会:
创办委员论坛,丰富协商议政形式;
4、黑龙江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开办网站法律咨询栏目;
5、民盟黑龙江省委员会:
委员社区工作站“一站通民”;
6、政协大庆市委员会提案委:
坚持全过程协商,增强提案工作实效;
7、政协宁安市委员会:
实行“四联一考”,创新委员管服模式;
8、政协宝清县委员会:
提高基层协商民主实效性。
组织奖:(2名)
1、政协鸡西市委员会;
2、政协绥化市委员会。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在新一年的政协工作中取得新的创新业绩。希望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以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为契机,见贤思齐,与时俱进,履职尽责,积极投身到创新政协工作的生动实践中,为推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
201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