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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履职

刘亚莹:为人民群众的和谐与安宁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鹤岗市政协 |  日期:2023-12-17 浏览次数:已点击:

刘亚莹,鹤岗市政协委员,鹤岗市南山区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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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刘亚莹光荣入选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是鹤岗市唯一入选的法官。她还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学习型干警”“优秀机关工匠”及鹤岗市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刘亚莹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履职担当,为鹤岗市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作为一名法官,她以精湛的业务能力服务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执行难的案子执行了

刘亚莹最擅长的是调解各类民事案件,将原告和被告的矛盾化解,握手言和。

鲁先生有一个施工队,多年前,他承包了张某的一部分建筑工程,而张某是挂靠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展业务。工程结束后,却怎么也找不到张某这个人。

钱朝谁要?

鲁先生找到了张某挂靠的房地产公司,而房地产公司却说“冤枉”,没钱给他。

鲁先生只好进行诉讼,官司胜诉了,可钱还是拿不到:被告张某了无踪迹,房地产公司账上没钱,怎么执行?

这似乎是一个死结,很多执行案,难就难在这里。

20229月,刘亚莹接手了这件执行难案件。

刘亚莹认真梳理了鲁先生、涉诉房地产公司和张某的财产情况,细心的她发现:恰好这家房地产公司在法院有一笔30万元的债权即将实现,而且该公司扣押着张某的一部分房产。刘亚莹便提出了用房地产公司的30万元债权和张某的部分房产抵顶鲁先生债权的调解方案。

因原告被告双方互不信任,于是刘亚莹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先做房地产公司的思想工作,让他们用即将实现的30万元债权及扣押的张某部分房产偿还鲁先生的债权。

刚开始,双方都不同意该方案,鲁先生一方想全部要现金,而房地产公司方同意将其扣押的张某全部房产拿出,却不同意用即将到手的债权现金偿还。

虽然两者意见差距较大,但是刘亚莹并没有气馁,调解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每次调解,她都从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入手,和当事人打感情牌,最终房地产公司被她的执着打动,同意了调解方案。

鲁先生一直不同意这个调解方案,但刘亚莹又了解到:他年底有一笔30万元的债务即将到期,如果不同意这个调解方案,他就没钱还款,将不得不支付给对方高额的逾期利息。

于是刘亚莹利用这一时机,将该案在20221219日调解成功。

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从事法官工作多年,刘亚莹发现,很多民间纠纷,都是双方带着怨气,意气用事产生的,最后对簿公堂。这时,耐心进行调解不但能够解决问题,还能让双方握手言和。

2022718日,刘亚莹与南山区另一位政协委员到庭参与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这也是南山区法院建立政协委员调解室后,首次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政协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实质性作用。

这个案子本不复杂:陈先生和马先生是朋友,陈先生向马先生借款10万元,因为是朋友,事先并没有约定利息,只是约定2022614日前履行还款义务。但到了还款日期,马先生并没有收到款项,一气之下,诉至法院:你不是逾期不还吗?这一次,不但得要本金,还要追加利息。

刘亚莹和参加调解的政协委员凭借自身在工作中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发挥自己作为政协委员的独特优势,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进行分析说理,成功调解了该起案件。最后原告放弃了利息诉求,被告同意立刻返还本金10万元。双方放下怨气,握手言和。

把邻里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刘委员,您说的话有道理,我们愿意听。”这是社区居民发自内心的感慨。

原来,这是刘亚莹委员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的时候,顺便解决的一场邻里纠纷。

社区服务中心收到业主投诉,称有住户遛狗不栓绳,在小区内随意便溺且乱叫,影响了小区公共卫生,也干扰了业主休息。刘亚莹向犬主人普及了相关法律,并说明了扩大纠纷的法律后果,犬主人心服口服:“这么严重,这狗确实不能随便养了。”刘亚莹及时有效地把邻里矛盾化解在“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