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协委员王洪宇,中共党员,大庆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法官,现任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喇嘛甸法庭庭长。 王洪宇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坚持司法为民,秉公办案,忠诚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特别是任政协委员以来,满怀对职业的热爱与忠诚,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扎根基层乡村法庭的一线法官,王洪宇踏实践行群众路线,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提供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坚持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公正承办每一起案件。 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王洪宇带领法庭干警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从强化诉源治理,打造无讼村屯入手,创立喇嘛甸法庭独特的诉源治理模式——“一哨三联双巡”。设立“一线哨所”抢抓矛盾调处“窗口期”;推行“法庭庭长+司法所长+社区网格长/村屯长”为主导的“三长联动”拓展司法解纷“共同体”,让有限的司法资源释放更多、延伸更远;创新开展“巡回审判+巡回普法”的“法治双巡”活动,提供“即来即走、即问即答、即需即调”的巡回普法服务。 针对中小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现状,王洪宇委员经深入调研形成了《加强区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的提案,被列为2023年让胡路区政协重点督办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