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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23-01-14


(2023114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111日至14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委书记许勤等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会议听取学习了省委书记许勤同志的讲话;审议批准了黄建盛同志代表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了郝会龙同志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委员们列席了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协商了代省长梁惠玲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协商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对上述报告均表示赞同。大会选举产生了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议充分凝聚正能量、开出满满精气神,是一次团结民主、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砥砺奋进的大会。

会议期间,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对我省过去五年及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并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现代化农业强省建设、持续强化招商引资、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办好民生实事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五年来,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共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团结引领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加广泛凝聚共识,为助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会议认为,推动我省政协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好政协制度、发展好政协事业;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彰显政协担当;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永葆基本政治制度的生机活力;必须切实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更好展现新时代新征程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委员风采。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黑龙江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十三届省政协必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协商议政,广泛凝聚共识,为助推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积极献计出力。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促发展,同心同德助振兴,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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