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提问时间: 2019-04-08 14:36:58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与劳动者办理有关手续。因用人单位原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超过15日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手续的,劳动合同自动续延。 (1)劳动合同自动续延的期限是否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 前款规定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失包括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待遇,工伤、医疗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其他赔偿费用。 (2)工资收入是违反本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收入?

回答者专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委员会办公厅主办
2009- 版权所有 黑ICP备11003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