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受伤休息,父母的误工费能否支持

提问时间: 2014-12-03 10:50:55

某天,甲醉酒驾车撞伤了路边行走的17岁少年乙,交警部门认定甲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乙受伤后的休息期为2个月,营养期为3周,护理期为2周。甲驾驶的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父母误工费的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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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霞

    您好,误工费的产生关键有三点:1.误工费是受害人的损失;2.受害人受伤后需要休息;3.受害人受伤前有收入。您所述的情形中,未成年人乙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虽已满16周岁,但并未参加工作,无收入来源,且乙主张的误工费是其母亲的误工费,而不是乙本人的。因此其误工费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回复时间:20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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