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出卖赌博工具所得是否构成抢劫罪

提问时间: 2014-12-02 10:02:36

刘某开设赌场,张某通过李某提供的U盘软件工具,破解赌博机程序,多次赌博获利共计七万余元,付给李某每次3000元使用费。刘某得知后,将张某、李某劫持,逼迫张某“赔付”3万元、李某“赔付”5万元,另强迫李某打了一张5万元欠条。 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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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霞

    您好,李某出卖赌博工具给张某,获得的报酬与每次赌博输赢多少并无关系,其未参与赌博,其收入不能认定为赌资。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回复时间: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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