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能否使夫妻间婚前债务消灭

提问时间: 2014-12-02 09:31:50

王某与孙某于经人介绍相识。相识同年,冯某向孙某借款5000元并为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时给付利息1000元。两人在相识两年后登记结婚,同年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男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2011年12月1日,王某为孙某出具收到条一张,内容为:收到轿车一辆及人民币2000元,从此后两人再无任何关系。次年,王某持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偿还借款500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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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霞

    您好,王某与孙某结婚不产生债的混同,王某与孙某婚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结婚后仍然存在,王某债权仍受法律保护,对王某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回复时间: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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