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纠纷

提问时间: 2019-04-08 09:39:50

2002年,我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共承包土地4.56亩用于基本生活保障,承包期限自2002年4月1日起至2028年4月1日止。2005年秋,村委会擅自将我所承包土地中的3亩一类口粮地侵占,我多次向村委会要回3亩口粮地,村委会虽然多次答应返还,但均未兑现。我能否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村委会返还3亩口粮地,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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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文明

    依法成立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发包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因为你已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的行为构成侵权,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承包地、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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