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按照《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省政协定于本月启动2022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申报评选工作。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现将申报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对象 全省市(地)、县(市、区)政协组织;省、市(地)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的项目可联合申报参评。 二、申报参评内容 2022年度,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更好凝聚共识中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有所突破的项目;围绕发挥党派团体作用、界别优势作用、委员主体作用、专委会基础性作用、机关服务保障作用等,对推动政协自身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 三、申报及评选原则 (一)申报项目要体现创新性。有公认的创新内涵,具有首创性或属于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再创新。 (二)申报项目要突出实践性。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需要,属于已经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项目,具有一定的启示、借鉴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项目要注重绩效性。在政协履职工作中取得明显绩效,得到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政协的认可和肯定,或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好评。 此外,申报的项目应是政协履职和机关服务中某项具体工作的创新,而非全面工作或某方面工作的总结或情况汇总。 四、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也可在黑龙江省政协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由本级政协组织、党派团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和18套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由市(地)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汇总后,于12月6日前统一报送“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材料应按照机关公文格式排版,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责任人、项目内容、创新背景、推进措施、实施效果、自我评价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其中,自我评价是指对所报项目的概要性评语,请认真填写。 书面申报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邮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五、评选审核及表彰方式 申报单位要如实撰写申报材料。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登记、分类和初审,视疫情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踏查。最终由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若干名。 评选结果将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宣读,以省政协办公厅文件印发,并在省政协网站公布。 六、有关要求 各市(地)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请及时做好通知转发,并组织好本系统的项目申报工作。 报送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99号省政协机关408室 邮 编:150036 电子邮箱:hljzxyjsxc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杨松山 0451—85992008 18545500663 王 东 0451—82319014 16645035988 关国路 0451—82816573 18246155590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