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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11-02 浏览次数:已点击:


各市(地)、县(市、区)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建设,切实推动人民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协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奖励工作。为扎实开展创新表彰工作,现将关于申报创新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表彰办法

依据黑政协办发[2013]6号文件,结合近几年评选工作实际,本次评选奖项共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提名奖10名。

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闭幕式上举行黑龙江省政协2021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颁奖仪式,由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向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并以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名义对“政协工作创新奖”获奖单位给予通报嘉奖,在省政协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各参评单位填写《2021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分别由本级政协组织、党派团体负责人和省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相关材料,由各市(地)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于20211120日前,统一报送“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报和参评对象

创新奖申报和参评主体为:全省市(地)、县(市、区)政协组织;省、市(地)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的创新项目可联合申报和参评。

四、申报内容

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见省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黑政协办发[2013]6号文件)的要求,“政协工作创新奖”申报项目要体现创新性(有公认的创新内涵,具有首创性或属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再创新)、实践性(适应政协工作的现实需要,属于已经实施并取得工作实效的工作项目,具有一定的启示、借鉴、示范和引导作用)、绩效性(在政协实际工作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绩效,得到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的认可和肯定,或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好评)。特别要注意申报项目是政协履职中某项具体工作的创新,而非政协全面工作或某方面工作的总结或情况汇总。

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责任人、项目内容、创新背景、实施措施、实施效果、自我评价,并同时上报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其中自我评价一项是参评单位对所申报创新项目主要特点、实际价值和工作成效的概要性自我评语,请认真填写。

五、申报相关事项

12021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申报2020111日至20211031日的创新项目。

2.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登记、分类、初审,并在202112月中下旬根据疫情情况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踏查。

3.每个创新项目需报送《2021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申报表》(此表可在省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及相关文字材料18套,按照要求每套单独装订成册。相关佐证材料单独提供2套不需装订。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hljzxcxj@163.com

4.各市(地)政协请做好通知的转发,组织好县(市、区)政协的创新项目报送工作。

5.各单位申报的创新项目材料,请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通过中国邮政进行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报送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99号省政协机关408室。

人:袁德山  关国路

联系电话:0451-85992008  18545500519

0451-82816573  18246155590

    编:150036

 

附件:2021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申报表.doc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