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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何小平副主席在牡丹江市法院视察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时的讲话

来源: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办公室 |  作者:管理员 |  日期:2009-05-18 浏览次数:已点击:

2009年4月28日
(根据录音整理)
这次按照中央和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要求,我们省政协视察组利用两天的时间对牡丹江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分别听取了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和爱民区法院就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情况的汇报后,又与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企业家等进行了座谈。尤其是徐志国院长结合常年处理执行积案工作中积累的一些经验,从法律上,从整个体制运行中如何解决执行不能问题提出的一些思考比较深刻,很受启发,我们听了也有共识,值得思考。这次通过视察我们觉得牡丹江市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有许多好的做法,应当认真总结:
一、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为积案处理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撑,使积案处理的力度比较大。
二、牡丹江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积案清理的活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昨天召开座谈会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遍认为中院以及爱民区的法院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既有教育作用,也有威慑作用。二是多元举措,穷尽措施。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关于对执行积案实行五定一包制度的通知》,对涉及政府、涉及企业的几个重点案件实行了市级领导包案。在处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牡丹江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超常工作,加班加点,实行了“五加二”和“黑加白”的工作方式,体现了牡丹江两级法院对中央清理积案活动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执行干警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但是,仍然存在一部分案件,虽然穷尽了措施,仍有很多力所不能及的情况。三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中院积案结案率是98%,爱民区法院是100%。
三、形成了一些比较好的制度。通过视察,我们了解到,牡丹江在处理执行难过程中有一些好的做法使我们很受启发。一是建立司法救助基金的问题。目前,全国普遍情况是有90%以上的积案不能执行,这确实是一件很现实的困难。了解内情的人可能比较理解,对于不了解情况的人可能会产生其他想法。司法救助应该可以缓解执行难的矛盾。我们回去后要向国家、中政委、财政、民政等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政府的职能应该怎么定位,地方政府应该站在为人民服务的角度,还是为地方服务,这些都需要我们思考。而有些企业家没有诚信,却戴着红帽子,利用政治上的便利,使得本应该执行的案件而得不到执行。三是法院立审执联动的经验也很好。我们学了很多东西,回去后会将其整理成报告,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这次我们来,对于中央处理积案开展视察,这件事本身牵涉到公平、法制。积案很多,法律白条解决不了,公平就没办法体现,同时依法治国的理念也没办法实现。正如吉炳轩书记说的,积案问题关系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也关系到民生,关系稳定,特别是现在处于金融危机,更需要尽快加以解决。积案得不到处理,老百姓对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就会产生质疑。判了执行不了就等于没判,法律的权威就没有了。这不符合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宗旨——逐步走向法制社会。所以视察组也应多替法院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向有关方面予以汇报。各相关部门把应该做的工作做到位,共同解决问题。法院的同志也很辛苦,我代表视察组向牡丹江市中院及区法院对你们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