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黑龙江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消防设施升级的建议
作者: 王伟华 | 发稿时间:2025-04-30 16:48:46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黑龙江省现有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1.2万个,涉及居民超200万户,其中80%5-7层无电梯住宅,消防设施老化、通道堵塞等问题普遍存在。2023年全省发生老旧小区火灾事故327起,占居民住宅火灾总数的41%,加装电梯与消防升级已成为群众最迫切的诉求之一。结合哈尔滨等地调研情况,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现存问题与风险分析

1. 加装电梯推进缓慢资金瓶颈突出:全省已加装电梯仅1200部,不足应装数量的1%。按每部电梯40万元成本计算,政府补贴最高15万元,剩余资金需居民自筹,但高层与低层住户分摊矛盾突出,协商成功率不足30%。审批流程繁琐:需经规划、住建、消防等7个部门审批,耗时平均6个月,部分小区因毗邻建筑间距不足等问题被驳回。后续管理缺失:已加装电梯小区中,40%未落实维修资金,部分电梯因养护不到位出现故障。

2. 消防设施隐患严峻设施老化严重:90%的老旧小区未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0%的消防栓无法正常使用,哈尔滨道外区某小区因消防管道冻裂,火灾发生时无水可用。生命通道堵塞: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现象普遍,齐齐哈尔龙沙区老旧小区夜间违停率达75%,消防车平均到场时间比规定延长8分钟。智慧化防控缺失:全省仅5%的老旧小区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火灾预警依赖居民发现,初期处置能力薄弱。

二、针对性建议

(一)创新加装电梯工作机制

1. 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财政补贴倾斜:对连片改造5栋以上的小区,省级财政补贴提高至20万元/部,允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社会资本参与:推广“电梯共享租赁”模式,由企业投资安装,高层住户按月支付租金(参考哈尔滨试点项目,月均租金约300元),低层住户减免物业费作为补偿。公积金灵活提取:允许业主提取公积金支付个人分摊费用,单户最高提取5万元。

2. 极简审批与技术突破并联审批改革:建立“一窗受理、联合踏勘、限时办结”机制,审批时限压缩至30天内。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免予日照间距核算。新型电梯技术应用:试点“平层入户微电梯”,无需破坏原有建筑结构,占地面积减少30%,适合狭窄楼道安装(如上海“无基坑电梯”模式)。

3. 全周期管理体系统一维保平台:由物业或街道统筹电梯维护,引入保险机构参与故障理赔,每部电梯年度维保费用不低于5000元。安全责任追溯:建立电梯质量终身责任档案,对违规施工的企业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招投标。

(二)实施消防设施升级攻坚

1. 硬件改造“三个一”工程一套智慧系统:2025年底前,为所有老旧小区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财政补贴80/户)、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接入社区智慧消防平台。一条生命通道: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施划消防通道禁停标线,安装智能阻车器(防止电动车进楼),对违停车辆实行“一键移车+顶格处罚”。一项水源改造:对老旧管网进行防冻改造,加装消防水泵接合器,每个小区至少设置2处室外消火栓,确保冬季水压达标。

2. 管理机制创新“红色物业”兜底:对无物业小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聘请专业团队负责消防巡查,费用由财政补贴50%。应急能力提升:每栋楼培养1名“消防楼长”,配备灭火器、逃生绳等器材,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消防演练。

3. 政策保障与资金支持专项债倾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老旧小区消防改造专项债。考核问责:将老旧小区消防改造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因消防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严肃追责。

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更是安全工程。建议省政府将加装电梯与消防升级作为“十四五”民生实事之首,强化省级统筹,压实市县责任,让老旧小区既有“颜值”又有“安全值”,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