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协委员、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朱志国反映,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大量外国商品进入中国,给国人购物增加了许多新选择。但很多商场店铺外国品牌门店只用外文,不加中文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一些国产品牌门店也用起了外文。这种商场店铺只用外文、不加中文的情况,给国内消费者带来了阅读障碍。调研显示,76.3%的受访者曾在商业体遭遇品牌辨识困难,其中老年群体与学龄前儿童家庭占比达89%。此外,这种情况也造成部分群众、特别是年轻人对外国品牌和外来文化的追捧,影响国人文化自信。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外国商品在国内销售店铺的文字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只规定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时必须有中文说明或标签,没有规定外国商品在国内经营店铺要用中文标注,导致很多外国品牌门店只用外文、不加中文。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具体要求,确保外国商品店铺在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法律,避免国人在稀里糊涂中购物消费。
二是引导商家和群众破除崇洋媚外思想,树立文化自信。商业场所是很多家庭休闲购物、餐饮娱乐的场所,人员往来密集,建议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外国商品门店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加注中文的必要性。引导国人破除崇洋媚外思想,培养对本土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通过举办讲座、展览等形式,展示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增强做中国人、用中国字的文化自信。
三是加大对商业场所外国品牌门店加注中文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加注中文的店铺进行查处,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防止外文商标文字翻译不精准、使用不规范,确保文字在保持原文含义的前提下,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加大对在外国注册、使用外文的国产品牌店铺的查处力度,对注册地等信息进行核查,防止一些商家以次充好,鱼目混珠,以假乱真,欺骗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