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企业是科技创新主体”,更加突出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建立健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
我省产业基础坚实、创新底蕴深厚,近年来,我省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组织实施产业振兴计划,高质量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具有龙江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把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九大发展战略之首,提出实施科教振兴计划,发挥科技优势支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目前,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总数达到96家,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59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81户,具备了产业创新的坚实基础和打造创新集群的良好条件,为切实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大使命责任,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但也要清晰的看到,对标新质生产力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的核心特征,在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方面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高端创新资源集聚优势还没有有效转化为区域协同创新优势;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效应”发挥不够;大量高端科研人才集聚在高校院所,与企业科技创新“协同效应”发挥不足。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搭建以企业为主的联创平台,推动创新资源集聚优势转化为区域协同创新优势。以提升各大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资源协同供给能力为目标,通过搭建联创平台,打造集“成果转移转化、定向研发合作、人才联合培养、资源共建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创新体系,面向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以企业为主导,加大跨主体科技合作支持力度,特别是激励各大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参与企业产学研合作。围绕科技与产业融合和技术创新到成果产业化全过程,强化政府资源配置,构建有利于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保障合作企业对产学研成果享有优先使用或资质认购的权利,加速联创平台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和产业化,共同建设安全、完整、开放、协同、共赢的产业创新生态。
二是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在推动创新资源汇集、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成果转化、新产品市场培育方面给予“链长”企业以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不断向产业链、价值链的高端迈进。完善企业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对进行前瞻性、引领性技术创新企业,依据研发费用投入强度,按比例给予财政、税收优惠和研发补贴等。不断完善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体制机制,引导“链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行业重大科技项目和省部级科研技术支持,从政策上给予项目牵头企业更大的资源平台支撑和资金支持。优化完善科技领军企业分类培育机制,加大对龙头型企业培育壮大支持力度,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构建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机制,配套相应的支持政策和实施方案,支持本省专精特新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提升创新能力。
三是建议加大科研人才政策吸引力度,有效发挥创新协同作用。优化完善人才引育机制,加大大、中、小企业高端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力度,弥补企业科技人才数量和质量短板。探索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人才“双招双聘”机制,鼓励企业科研人才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双向交流,共同推进协同创新。分级分类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扶持工程,依据其项目建设、产出价值进行评选,加大科研人才激励力度,既给荣誉也给奖励,帮助企业培育各类创新主体。重点扶持国资央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建设,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领域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和创新平台,支持用人企业和高校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候鸟服务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各类人才向重点领域和产业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