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民盟盟员、黑龙江省大庆市第四医院医生)反映,在当今短视频平台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儿童青少年接触这些内容的机会大大增加。然而,当前短视频的制作团队鱼龙混杂,内容质量良莠不齐;一些“毒视频”和“黑动画”等不良短视频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更是对儿童青少年群体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的潜在侵蚀,从而导致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环境中面临诸多潜在危险。为减少不良内容的传播,应举社会各界之力,还未成年人风清气正、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重塑短视频行业的良性循环。
一、短视频潜在的危害
(一)某些短视频有“脏污化”倾向。某些粗制滥造的动画短视频将血腥暴力、吸毒、色情、危险犯罪行为强加于动画之中;使用低俗粗鄙语言包装短视频,传递不良价值观。儿童青少年跟随模仿,行为失当,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后果。
(二)凭借“网红儿童”牟利,过度包装未成年人;大肆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此类短视频多为贩卖涉及儿童的玩具、文具、服装等商品的营销号;借助所谓的“小网红”博得眼球,低俗炒作,过度娱乐化,进行无底线营销。
(三)以造梗、猎奇、煽动、低俗的方式制作儿童短视频日益增多。商业机构在吸引更多年龄层未成年人的动机驱动下,依循短视频市场中的流量思维,按照成人化的喜好制作动画视频,胡乱编造剧本,以搞笑卖丑为能事,以便实现病毒式传播、成瘾式观看;其内容却充满网络梗、成人语言,使其未成年人的言行举止成人化、功利化、浮躁化。
(四)大肆篡改经典动画,造成儿童青少年思想混乱。一些短视频平台恶意篡改其剧情,和国家义务教育唱反调,编造虚假信息、歪曲历史、崇洋媚外等,“诋毁”红色经典,“恶搞”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极端侮辱、丑化抹黑楷模、经典及英雄等正面形象。
(五)个别短视频平台存在监管不足、审查不力的现象。其涉事平台受利益驱使,监管松懈,拉低审查下限,无视群众举报,使其不良视频蒙混过关、大规模流出,给儿童青少年的网络环境带来巨大危险。
二、规范短视频平台的建议
(一)短视频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管理力度。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采用人工智能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儿童短视频筛选过滤的同时,对不良内容进行及时有效地拦截和处理。在行业治理层面上,有必要制订明确的分级制度规范,按年龄段划分涉及未成年的上传内容,不能一刀切管死,又要杜绝浑水摸鱼的问题。对观看用户进行年龄识别,通过算法推送适合该年龄的视频内容。
(二)短视频平台应严格准入原则、集中清理和整治不良内容。建立健全用户信用体系,提高用户的自律意识。用户应增强自身的辨别能力,应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实行身份证实名制、账号唯一制,禁止用户注册多个ID。对于发布不良内容或多次违规的用户,进行罚款、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发布权限或甚至封禁账号。对于涉及暴力、色情、低俗、拜金、虚假信息等内容,应立即下架。
(三)短视频平台要以定期的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内容创作。通过举办例如“美丽中国”、“传统文化传承”、“正能量故事”等主题活动,鼓励用户创作积极、健康、有价值的内容。对于积极传播正能量、遵守平台规则的用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以树立良好的榜样。
(四)相关行业要建立并完善举报机制。鼓励用户积极举报违规内容,设立便捷的举报渠道,并对举报内容进行及时处理。对于举报属实的用户,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提高用户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五)管理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短视频领域健康发展。广电总局等管理部门应坚持原则,健全短视频管理的长效机制;网信部门要严处置涉及未成年人乱象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视频的打击力度,维护网络的公共秩序。
(六)发挥社会公众力量,加强媒体监督。公众可以通过评论、点赞等方式,支持优质内容,推动短视频空间的净化。媒体应加强对短视频平台的监督,及时曝光不良内容和违规行为,推动平台加强管理和整改。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媒体也可以通过宣传正能量的短视频作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短视频环境。
(七)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短视频平台的内容进行审核、评估和监督。第三方机构要确保平台的管理和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可定期发布评估报告,对平台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建议,督促平台不断改进和完善。
(八)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教育单位可创办“家长课堂”,定期为家长们开设“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专题讲座。要让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意识到自身是孩子最后一道也是最关键的一道防线。通过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监管力度:必须增强对孩子在线生活的关注,在家庭中培养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定期与他们沟通网络使用情况,并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三观,引导他们选择健康、有益的内容。从而使未成年人能够提高对网络内容的辨识能力,能够更加自觉地抵制不良的网络信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