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为群众绿色出行“续航”
李蓝玲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截至2024年11月14日,中国新能源汽车年度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年度达产突破1000万辆的国家。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兴起,为全球碳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作出贡献。 但目前我省大部分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充电桩数量少、找桩难现象突出。
为此建议:
一、科学规划,多方协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充电设施布局,着力构建结构完善的城乡充电网络。加强城乡协同,实现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的均衡发展。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充电桩。在酒店、高速服务区、大型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领域,适当发展大中型充电站,对社会车辆提供集中式充电服务。在党政机关的停车场、旅游景区停车场等区域规划建设公共充电站(桩)。改造现有燃油车停车场,增设充电桩,以便满足新能源车充电需求。可以充分利用居住区零散场地、不规则闲置空地、边角料地块以及居民小区外城市道路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公用充电桩。对新建小区停车场在预估未来新能源车辆的发展趋势的情况下,增设公共充电桩,提前留足设置量。对老旧小区,物业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业主委员会等,解决小区电力容量不足、小区桩难落地等问题。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增加充电设施建设,努力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有桩无车、有车无桩”等“最后10米”的充电堵点。
二、适度超前,有序建设,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从用地保障、融资支持、降低用电成本、优化电力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公共充电设施适度超前发展。协调推进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改造升级供电能力不足的配电网,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充足的电力保障。积极对上争取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等专项补贴资金预算,出台系列补贴政策加快充电设施的建设。
三、私桩共享,智能移动,打造新型充电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设施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与自用充电桩产权人达成协议,实现自用充电桩共享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企业使用“智能移动充电桩”,从“车找桩”到“桩找车”,加速推进城乡公共充电桩建设,打造智慧、便捷、安全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为群众绿色出行“续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