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东北地区民猪优良地方品种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
作者: 李术 | 发稿时间:2024-12-19 17:09:12

一、现状

民猪是我国东北地区特有的优良地方品种,具有繁殖率高、抗逆性强、耐粗饲和肉质好等优良特性,在2017年京、津、翼地区猪肉品评赛中获得地方猪肉第一名好成绩。民猪曾是我国重要的家养品种,总数达850万头,在北方地区猪新品种培育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黑龙江省以民猪为基础培育而成 “三江白猪”和哈尔滨白猪(哈白猪)。另外,在吉林省育成吉林黑猪、吉林花猪和松辽黑猪,在辽宁省育成新金猪和辽宁黑猪等新品种。其中,哈白猪是我国第一个肉脂兼用型品种,三江白猪是我国第一个瘦肉型品种,松辽黑猪是我国北方第一个瘦肉型黑色母系培育品种。

然而,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市场需求的变化,国外品种的引进和杂交育种商品猪的迅速推广,纯种民猪的数量急剧下降。到2007年,东北三省仅有民猪900余头,血统数锐减,纯种数量很少,种质资源岌岌可危。大民猪已消失,二民猪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的兰西县和县城的周边地区,吉林省的前郭县、长岭县和县城的周边地区,荷包猪主要分布在辽宁省的建昌县和辽阳县及县城的周边地区。

近年来,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下,东北民猪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民猪在1986年被列入《中国家畜家禽品种志》,2000年被列入《国家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并在后续的修订中均被列入其中。黑龙江省兰西县民猪种猪场被确定为国家级民猪保种场,开展了一系列保种和利用工作,为民猪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辽宁省对荷包猪进行了抢救性保护,使其种质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然而,东北民猪的保护和利用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在保种的基础上如何提高品种质量,如何进一步开发利用其独特的遗传资源,如何处理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种质资源保护意识缺乏

部分养殖户和企业对民猪的保护意识不足,过于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忽视了民猪作为地方优良品种的重要价值。在市场需求的影响下,更倾向于养殖生长速度快、瘦肉率高的外来品种,导致民猪的养殖数量不断减少。

(二)保种资金严重短缺

民猪的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种猪的饲养、选育、疫病防控等方面。然而,目前保种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支持,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且有限的资金难以满足民猪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这导致一些保种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影响了民猪保种工作的可持续性

(三)开发利用程度低

虽然民猪具有诸多优良特性,但目前对民猪的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低。民猪的产品主要以传统的猪肉销售为主,缺乏深加工和品牌建设,市场竞争力不强。在杂交利用方面,虽然培育出了一些杂交品种,但部分品种在市场上的推广应用效果不佳,未能充分发挥民猪的优良特性。

(四)品种退化风险

由于民猪的养殖数量较少,近亲繁殖现象较为严重,容易导致品种退化。品种退化会使民猪的生产性能下降,优良特性逐渐丧失,进一步影响民猪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相关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保种体系

政府应加大对民猪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设立专项保护资金,用于支持保种场的建设、种猪的选育、疫病防控等工作。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猪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健全民猪保种体系,加强保种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保种效果。

(二)加强科研创新,提高开发利用水平

加大对民猪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民猪资源相关的研究,深入挖掘民猪的优良特性和潜在价值。加强民猪、新品种及配套系的选育和改良工作,提高民猪的生产性能和经济效益。在做好民猪种质资源保种、育种和扩繁的基础上,推动民猪产品的深加工和品牌建设,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民猪特色产品,如民猪火腿、民猪腊肉等。加强民猪在杂交利用方面的研究,培育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杂交品种,并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三)建立健全品种监测和评估机制

建立民猪品种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民猪的生长性能、繁殖性能、肉质特性等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品种退化等问题。加强对民猪遗传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建立民猪遗传资源数据库,为民猪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政策支持,促进产业发展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民猪产业的发展。例如,对养殖民猪的养殖户企业及相关肉制品品牌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在土地使用、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优惠政策。加强对民猪产业的规划和引导,借鉴黑龙江省兰西县的经验,建立民猪产业园区,促进民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