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黑龙江省中考计分考试科目 从10门降至6门的建议
作者: 吴立刚 | 发稿时间:2024-12-19 13:30:4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建设的教育强国,最终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我国教育“量”的问题总体解决,但“质”的问题变得突出。
当前在我省中考运行过程中很多地区和学校出现初二或初三提前进入中考备考阶段的情况,教学应试反复刷题、机械记忆,负担过重,无法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技能,大多数学生没有时间去探索未知、敢于面对挑战。
一、存在问题
(一)过多的考试科目导致学生无法从“刷题”中解放出来,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无从谈起。2026年黑龙江省拟实施的新中考方案中考试科目10门14项(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学5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70分、地理50分、外语口语测试10分、体育与健康80分、物理实验操作8分、化学实验操作7分、生物实验操作5分),相当于每一名中考生要参加14次计分考试,中考生和家长在面对中考分流和考试科目过多的情况下,压力较大长期处于焦虑中,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生无法接受更好的教育。
(二)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等考试科目更多是依赖机械性、重复性的考试内容和形式,考试分数不能体现学生的实际应用和创造能力。学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题海战术、死记硬背,这与中考改革中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的全面考查,引导一线教学做好初高中衔接,落实减负、提质、增效教学要求相违背。因此优化综合多元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形式,既能减轻学生压力,更能体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生命线的本质,有利于更好的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也契合高校招生以及录取方式的多元化。
二、相关建议
(一)参考北京市2025年新中考教育改革,考试科目从10门减少到6门,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体育与健康,成绩以分数呈现,用于毕业和升学;
(二)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转成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成绩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
(三)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作为考核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呈现,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