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备受关注,但融资服务方面,中小企业常常遭遇困境。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所处行业、分布地区、所有者性质、规模大小、经营特点、内部流程等方面千差万别,且普遍具有资产规模小、营业收入少或不稳定、经营年限短、业务灵活且流动性大、财务数据缺失或失真、信用不足等特征,在资金使用上具有“短、小、频、急”等特点。中小微企业在贷款时“无抵押、无担保”,银行以风险高、不符合条件拒绝放贷,使诸多中小企微业在融资路上频吃“闭门羹”。
一、存在的问题原因
一是中小微企业资产规模小,经济实力相对较弱,融资担保增信的可行性偏低,对外部环境风险的抵御能力有限,风险溢价相应也就更高。
二是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备等问题更为突出。由于存续时间短、经营方式更为灵活等各种原因,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呈现出规模小、频度高、时间急等特点,但其能够提供的结构化财务信息在时间长度、指标广度和内容效度等方面都相对有限,借助传统风险管理手段难以准确评价和监测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水平、发展前景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致使银行不愿放贷给中小企业。
三是银企交流不够深入。调研中发现,目前还一定程度存在银行宣传不够深入的问题,许多中小微企业主对金融产品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够透彻,明明符合条件却不会申请或不敢申请,错失信贷机会。
二、相关建议
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要与其经营特点相适应,使金融服务具有产品个性化、手段灵活化、类型综合化、程序便捷化等特征,以缓解金融服务困境。
一是用好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技术。落实《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动态监测并防范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多种方式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
二是促进银行与企业进行深度对接。广泛、深入开展政银企对接工作。政府部门做好企业需求的了解,搭建银行与企业交流的平台。银行深入到中小企业中,与企业负责人做深入、详细的沟通,对金融产品做详细的宣传,发现与消除障碍,帮助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三是成立金融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规模以下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顾问,开展金融陪跑等服务,更快更好获得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