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扶持“医养结合”服务 让失能老人老有所依的建议
作者: 李庆 | 发稿时间:2024-12-18 11:22:13

2006年,黑龙江省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到2015年,全省老龄化程度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据黑龙江省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6.8%,进入了中度老龄化阶段。在这一严峻的背景下,黑龙江省面临的人口老龄化负荷越来越大。而其中失能、半失能的老人约有100万人,并且这个比例还在逐年上升。我省迫切需要解决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探索医疗保障和养老结合服务的新模式,综合发力“医养结合”服务,让老年人更有尊严、更富温情地安度晚年生活。

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享受“医养结合”服务的受众小。一是大部分的医养机构仍以传统养老为主,将半失能、失能老人视为非正常人,不愿意接纳。二是在不少已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中,因为其更高层次、专业的医疗服务而导致收费较高,与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不符。在不少已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中,还存在较为严重的盲目定位高端市场、瞄准高端人群的问题,不能很好地契合我们哈尔滨的实际养老需求。三是村镇老人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低,医疗资源匮乏,这无疑加大了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在农村养老的难度。

(二)“医养结合”照护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缺乏。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的护理是以养带医,由于从事护理的人员工资低待遇差,社会地位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职业发展空间不明朗,不受社会尊重,导致养老机构普遍很难招到有丰富经验照护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的医生和专业护理人员。从业者即便能招上来,流动性、流失性也非常大。有的甚至外流到经济发达城市。

(三)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照护危机”日益严重。受制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普遍经济能力不强,一旦患上慢性疾病或者身体机能严重恶化,就不得不去医院,经济负担加重。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医养结合”服务面临的另一困境是医保支付制度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制度设计中,缺少专门用于老年人护理的长期护理保险项目。

(四)应对疫情折射出的对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智慧养老项目实际应用水平有待提高。在这次疫情爆发期间,智慧健康养老平台系统确实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疾控核心内容的连接还是不够成体系。例如:大量耗资不菲自称拥有“一键呼”、“一键通”功能的智慧养老服务终端在此次抗击新冠疫情中“集体哑火”,并未发挥“及时响应、主动监测、有效通达”的主力军作用,在疫情中“医养结合”生活服务提供和日常物资供应上无法实现“长者通”、“爱心通”功能。对独居、孤寡、高龄、失能、半失能等特殊群体老人居家健康监测仍只有依靠社区工作人员一一排查和走门串户来完成。

二、建议和对策

(一)多措并举,发展医养结合体,满足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医养需求。一是对于专业的接收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要从资金上进行扶植,按照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对接收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达一定比例的养老机构给予特殊补贴。二是在社区养老设施规划建设方面涉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失智)严格按规划导则和建设标准落实。三是组合的方式,鼓励公办、民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姻,各取所长,优势互补。四是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先行先办,利用“医”的优势带动“养”,充分的利用医疗资源,同时支持乡镇卫生院增设护理型床位,为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解忧。

(二)积极探索,培育新型职业,壮大医养服务人才队伍,助力医养结合。探索构建针对养老领域专职医护人员的系统化教育培训、薪酬管理和晋升体系,尤其是职业资格认证和职称晋升制度。要建立护理补贴、特岗补贴等制度,解决护理人员待遇、医保、社保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继续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逐步解决最为关键的人力缺口问题。

(三)立足长远,尽快建立长期护理险,惠及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尽快建立适应我省实际情况的“医养结合”模式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期护理险,主要保障重度失能失智老人,适当兼顾照护需求高的中度失能老人。一是政府力促建成全省失能半失能(失智)医养护理网络,实现护理服务全覆盖。二是参保职工的生活照料费纳入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