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科技型企业逐渐成为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是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但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科技企业普遍存在固定资产少、信用评价难、有效抵押不足等特点,导致我省科技企业在融资方面遇到诸如难以利用企业间的商业信用、融资形式较为单一、缺乏政府相关政策支持等障碍。针对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发展知识产权评估,化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不动产抵押物的缺失是制约科技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正因为此,探索新的抵质押模式,已成为科技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重点。而从长期看,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融资方式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评估、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完善。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评估的有效机制和规范流程。目前我省主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且主要采取传统的评估方法,分层次构建指标体系对知识产权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也比较常见,但是各指标的权重确定往往比较主观,导致不同的估计方法下价值评估的结果差异较大,可信度较低。
二是探索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实现知识产权评估。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知识产权在金融领域的“信用化”,以一系列量化指标评价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并对创新能力强、有市场潜力的企业给予差别化增信支持,解决科创企业仅凭财务指标难以获取银行融资的困境。通过“技术流分析+团队分析+企业经营分析”三位一体的评估,利用创新产品科技创业贷给予企业贷款支持,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评价难、融资难”的问题
二、丰富金融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创新科技企业信贷产品体系。银行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进专业研发人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分析不同行业、不同特质、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对客户精准画像,创新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综合运用“股、债、投、贷、租、顾”等方式,助力科技企业融资。
二是拓宽债务融资渠道。支持辅导科技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扩充资金来源。创新债务融资工具,研发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筛选优质科技企业入池,对入池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打包进行资产证券化,破解单一企业资产净值不足无法进行债券融资的短板。
三是强化上市支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科技企业的上市辅导,通过对上市规则、扶持政策、上市经验、市场研判的深度解读,为其提供全方位、常态化、专业化的上市咨询服务。
三、立足科技型企业需求,构建综合化金融服务体系。
科技型企业在行业、规模、发展质量等方面差异较大,金融机构需要满足不同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应从以贷款为主的服务模式,升级为“表内+表外”、“商行+投行”、“债权+股权”、“融资+融智”的综合化、全方位服务。
一是联合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在投贷联动模式中,由于科创型企业通常会有较大的变动与风险,这导致投贷主体中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所以,在投贷联动这一过程中,投贷双方(银行与证券、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可以在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的阶段,联合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包括事前风险评估机制,事中控制机制以及事后退出机制,以有效控制参与各方风险。
二是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提高投贷联动模式融资服务能力。政府加入有助于缓解科技企业融资瓶颈,政府通过成立引导基金以及科技型企业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在增加资金供给的同时,有效分散科技企业的融资风险,对增强市场活跃度,提高融资效率能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是优化监管制度,适度放宽对商业银行限制。适度放松包括并表在内的监管要求,降低投资业务对银行资本的损耗,以促进商业银行相关业务创新。
四、完善风险防控和分担机制,激发信贷投放积极性。
一是创新风险管控手段,提高智能监测水平。银行机构开发智能风控模型,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融入信贷风险管控全流程,自动收集归整信贷风险信息,重点关注研发团队稳定性、产品订单情况、上下游企业及关联主体之间的经营状况等,对信贷风险实施动态智能监测。
二是强化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正向激励作用,成立科技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鼓励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实际发生的担保代偿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助力科技企业融资增信。
三是成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科技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银行机构自愿参加,每年向基金缴纳会员费用,经发起机构对单笔业务审核同意入池,一旦业务出现违约损失,由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承担补偿义务,缓释企业违约风险。
此外,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要逐步建立并完善担保、补偿基金的资本补充渠道,以确保风险补偿制度长期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对担保补偿基金的考核,确保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科创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