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强调:要把“科研优势”转化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许勤书记在省十三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近年来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在工作中我们也清醒的看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还没有实现最大化,龙江的科教优势还没有转化为发展优势,高校成果转化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一定的空间。下面,就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出几点建议。
一、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一是高校高价值应用型科技成果输出不够。十四五以来,高校技术成交2975项,其中成交额200万及以上共40项,占比1.3%;50万元及以下1790项,占比60.2%,高校科技创新缺乏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小、散、弱”特征明显。
二是高校科技创新与市场需求匹配度不高。2020-2022年,高校应用研究科技承担数量分别为0.96万项、1.16万项、1.63万项,对应成交技术合同分别为1038项、1026项、911项,高校科研供给侧与企业创新主体需求侧对接不紧密,高校产出成果与企业需求、产业发展粘合度不够。市场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用发挥不够,企业对成果需求不旺,需要高校帮助攻关的项目不多。
三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机构、专业化人员不足。目前我省仅12所高校有技术转移机构,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拥有率仅占15.3%。科技成果的供需对接离不开专业服务对接平台,受限于认知水平、重视程度、治理能力和编制等诸多因素,大部分高校没有足够的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队伍服务能力有限。
四是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不足。高校科技成果研发、孵化、转化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我省的投融资机构、产业集团与社会资本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热情不高,政府和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天使基金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拥抱度不够,致使一些科技成果孵化缺乏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率、转化效益都不高。
五是高效科技成果转化容错机制尚未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风险性,不是所有成果都能转化成功。这种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对国有企业主动承接科技成果、孵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具有极大的制约性,要调动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就必须建立容错机制,给企业松绑,增强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推动高校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建议。
一是扩大资源“整合力”。实施有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研制关于推动高校有组织科研及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落实新型举国体制,形成推动全省高校实施有组织科技攻关蓝图和路径,“有组织攻关重点项目培育”,组织高校、企业及相关部门结合产业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提炼并遴选实化科研项目,每年选优一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重大突破性的产业和项目重点孵化。指导高校组织科研团队集中攻关,突破一批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产出一批有转化价值的产业技术专利成果。依托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机会清单及商业计划书,从供需两端双向发力,促进成果转化落地。
二是推动高校对已取得的产业技术专利成果有组织的进行中试熟化验证。鼓励高校遴选技术水平先进、成熟度高、经济和社会价值大、最具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进行中试和熟化,引导支持高校联合地方政府、重点企业、投融资机构、产业集团与社会资本等,共建中试熟化平台、产业化概念验证中心等,为科技成果提供商业化潜力评价、投产前试验与试生产、投融资与担保、产业化应用与推广等服务,聚集产业化所需资金,提高成果转化的成功率降,低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风险。
三是发挥高校“头雁”等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鼓励高校“头雁”、“春燕”、“龙江学者”等人才团队和高科技人才揭榜挂帅,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将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应用导向贯穿于成果转化的全链条、全过程,推动高校深入生产一线,解决企业真需求、技术真难题,征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产业技术需求,设立一批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解决制约我省标志性产业链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或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快速形成自主可控的核心竞争力。
四是增大部门“协同力”。进一步明确教育与科技、工信、金融等部门的任务分工权责和协同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促进各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工作向前延伸,向上沟通,向下触达,切实打通原始创新的“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有效贯通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之间的盲点堵点,实现政产学研用金互联互通、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