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同样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已经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特别是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鉴于我省的经济环境,很多中小企业以政府配套服务作为主营业务方向。当前,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财政资金项目流程繁琐,回款周期冗长,很容易造成项目实施企业的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危机民企生存。此时,企业如无法及时获取外源融资,往往会采取降薪、裁员措施以维持运营,直接导致失业率上升,影响社会稳定和民众的生活质量。同时,降薪会降低员工的购买力,进一步影响消费市场,导致整体经济增长放缓。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政府性担保机构发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增信、分险、中介”功能,是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据测算,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约3.3%,担保累计服务户数占中小微企业主体比重约7%。当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远低于规定上限,小微企业担保的可得性、覆盖面有待提升,与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相比,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仍不够充分。建议增加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费奖补,鼓励减免再担保费,减少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门槛,并优化工作机制和经办流程,推动担保贷款扩面增量。
(二)扩大政采贷业务开展范围,扩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抵押方式,难以满足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审慎经营的需要。政采贷?作为一种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模式,以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政采贷的主要优势在于其贷款程序和利率优于一般企业贷款,能够直接用于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所需的商品或原材料款项,可以有效的帮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难题。建议将“政采贷”政策福利范围再扩大,延伸至国有企业采购领域,即取得国有企业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业务,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受益。
(三)加强政府项目全链条监管,保证中小企业回款效率。
目前政府项目在立项、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监管流程比较完善。但是在项目实施、验收、项目审计、资金支付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对项目的验收、结算时间没有从法律以及纪律的层面进行具体规定,政府及事业单位的项目验收及审计、回款周期冗长,已经成为遏制中小企业发展不可忽视的一股阻力。建议加强项目实施、验收、审计结算过程的监管,项目实施完成,交付使用后,明确项目验收时间及验收结算后的审计时间周期,同时对项目经办人在项目立项、招投标、项目实施、验收、审计结算等环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督促其积极、稳妥的推进项目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