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林下经济作为农业产业的重要分支,其发展对于提高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掌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缺了哪样也不行。践行大食物观以来,福建省开发利用丰富的山海资源,因地制宜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取得显著成效,每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畜禽肉类产量大幅增长,水产品人均占有量200多公斤,居全国前列;食用菌商业化规模栽培30多种,总产量居全国前列;茶叶年产量从上世纪80年代末的5万吨增长至50万吨,产值、单产均居全国前列……福建还成为全国“南菜北运”和主要出口蔬菜省份之一。同时,东北部分地区食用菌产业的总收入也超过粮食产业的总收入及其它农业产业的总收入,高居农业产业之首,(例如:黑龙江牡丹江市),然而当前林下产品生产加工、采摘和种植环节普遍存在机械化水平不高、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下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林下产品种植、采摘、加工的新质生产力是当务之急。
因此建议国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增加对林下产品生产加工所需的机械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农机补贴。以增强大食物观中的林业食品产量和质量。
一、扩大补贴范围。目前补贴范围小,一是生产加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林下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机械设备,如干燥机、粉碎机、包装机等。二是采摘设备,针对林下产品如中药材、食用菌、果实、桦树汁等,可纳入补贴范围的包括适用于不同地形和植株特性的采摘机械或工具。三是种植设备,涵盖林下种植所需的整地、播种、灌溉、施肥、除草等机械设备,确保设备能够满足林下种植的特殊需求。
二、制定合理的补贴标准。可根据设备类型与功能,对于不同功能和类型的设备,设定不同的补贴比例,还可以考虑设备性能与效率,对于能够提高林下产品生产效率、更多的减少人力投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械设备,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在结合地区实际,针对不同地区的林下产业发展状况,可设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和上限,如对于林下产业发达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贴上限。
三、优化补贴申请与审核流程。简化申请手续,通过线上平台实现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减少纸质材料提交,提高办理效率。加强审核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利用。建立公示制度,对补贴申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政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加强宣传与推广。可以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林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民和企业的知晓率。同时组织培训活动,针对林下产品生产加工、采摘和种植设备机械的使用和维护,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和企业的使用水平。建立示范点,在林下产业发展较好的地区建立示范点,展示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引导农民和企业积极使用新设备、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