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展不平衡,部分村庄内部的“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建筑垃圾处理、厕所革命、污水处理还是薄弱环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长效机制尚不健全,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任务很重。一是农村旱厕改造,注重的是厕所内部的“改”,而没有关注厕所之外的“治”,少数村庄旱厕改造后存在不好用甚至不能用现象;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缺乏有效管护。二是少数乡镇特别是村级组织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乡镇和村干部有“等靠要”思想,行动迟缓,不喊不抓、只喊不抓、不督不动,少数地方发动群众不深入,农民群众没有真正动员起来,存在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三是少数乡镇还未建立镇村联动机制,部分乡镇没有建立经费充足、人员到位、运转有效、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重点村、重点部位日常巡查机制不健全,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
为此建议: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整治行动
一是农村厕所改建要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差异性,遵循实事求是、群众乐于接受的原则,根据不同村落和村民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改建模式。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分区分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三是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利用路径。
二、全面强化技术支撑。
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示范推广应用的力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全程质量管控。
三、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通过建立、执行相关制度规范强化监督与指导,有利于进一步实现社会监督常态化,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基于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同角色的定位与分工,对于各方权责范围,以规范化的制度形式予以明确,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启动问责机制,推动问题及时整改。
四、逐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推进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逐步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