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制度和管理水平亟需完善和提高
作者: 张美华 | 发稿时间:2024-04-28 14:55:05

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制度和管理水平亟需完善和提高

2024年3·15晚会曝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令人震惊:阜阳一些企业使用未经严格处理的含有大量淋巴和腺体的槽头肉作为原材料生产劣质预制菜“梅菜扣肉”无良厂家用不适合人类食用只能作为宠物粮骨泥和鸡肉制做淀粉肠假驴肉假鸭血以假乱真损害消费者百果园将不新鲜的水果进行切割后以新鲜果切出售欺骗消费者书亦烧仙草更改食材效期标签和使用隔夜食材茶百道在处理过期食材上的不当行为以及夸父炸串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问题等等的曝光让我们看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引发了网对食品监管部门及工商部门的强烈指责

食品安全抽检是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抽检制度是实现我国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制度和食品安全抽检管理水平亟需完善和提高,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更加严格的监管来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一、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抽检缺乏协同管理 

不同监管部门工作特点和职责不够明晰,缺乏协同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各部门之间和省市县层面的抽检工作容易出现重复现象。相关监管部门和承检机构在执行具体抽检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缺乏上下级联动和重复抽检的问题,不仅导致检验检测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无法呈现差异性的抽检结果,提高了重复抽检的概率,无法实现抽检工作的有效衔接,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尤其是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开展应急风险评估时,有时难以及时获得准确完整的信息,从而影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

我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工作科学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存在抽检项目和计划内容基本一致现象,产生抽检覆盖面不全等问题。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在抽样中,缺乏科学合理的计划或方案,可能出现抽样范围不足、同一样品反复被抽检、抽样频率不合理以及抽样方法不科学等问题。

(三)食品承检机构能力建设不足 

我国部分食品承检机构能力建设不足,未通过能力验证,样品比对不合格。抽检工作对食品安全抽检人员的专业性要求相对较高,有效开展抽检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练开展食品标准化的检测作业等。由于部分抽检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相对较低,可能会影响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如对重点农产品的检测过程中出现“假阴性”和“假阳性”现象。

(四)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平台建设存在壁垒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官网上会主动公开食品抽检结果信息,如食品抽检合格率和不合格样品信息等,这些抽检信息的受众对象是消费者,能使消费者知晓详细情况,但缺少深层有价值的信息。各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常不互通,抽检数据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制度的建议 

(一)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抽检部门协同管理

优化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制度,明确各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机制建设。在制订抽检监测计划时,不同监管部门之间应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同一部门不同层级应根据分级和权限,强化不同的抽检步骤,上级和下级的抽检数量应有明显差异,以满足多个维度的需求,并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抽检监测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及时向抽检部门反馈日常检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控和防范。在顶层设计上对抽检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和规划,各省市县根据当地实际制订详细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尽可能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抽检工作的准确高效。加强合格备份样品的合理再利用,充分发挥抽检食品备份样品的社会经济效益,避免浪费。

(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

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制订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一是加强监督抽检针对性,突出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聚焦重金属残留、农兽药残留等项目,加大不合格环节和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二是加强评价性抽检科学性,在抽样中应尽可能多地覆盖不同企业、行业和食品种类,同时也要提高抽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确保抽样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三是坚持广泛覆盖,抽样覆盖城市、乡村、网络销售等区域和环节,覆盖大、中、小、微型食品场所。在抽检区域上,对食品安全问题易发频发等区域制订针对性的食品抽检计划和抽检内容,定期实施专项抽检,扩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覆盖面。

(三)加强我国食品承检机构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承检机构检测质量考核。采取数据抽查、盲样考核、留样复测等形式,加强对本级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加强承检机构人员和设备的质量管理,将承检机构考核结果作为对机构进行资源配置和经费投入的依据,以确保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抽检人员专业水平。食品安全抽检人员的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到抽检监测工作的开展。应根据抽检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求编制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要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抽检技术、食品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要求抽检人员全面掌握所需的业务知识,确保抽检工作的专业性。

(四)加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平台建设、数据分析及共享

加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平台建设,由国家牵头,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实现各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互联互通。相关部门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时应将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地上传至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避免“信息孤岛”而导致的监管盲点,提高监管效率。抽检相关部门应提高资源共享意识,通过构建食品安全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通过分析挖掘食品安全抽检数据,找出食品安全质量风险点,为监管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和监管,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将食品安全质量风险点纳入公示公告,利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科学预警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