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吉林省做法在我省农村全面允许焚烧农作物秸秆残茬部分的建议
作者: 王志宏 | 发稿时间:2024-04-29 09:17:01

借鉴吉林省做法在我省全面允许焚烧秸秆残茬部分的建议

                       王志宏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在3月3日召开的春季秸秆禁烧包保帮扶工作会上,明确了离田净度达到80%的剩余秸秆残茬可以进行科学处置,包括计划烧除。据了解,吉林省并非今年才开始允许烧除秸秆残茬,2023年10月份,吉林省东丰县、长岭县、通化县等多个县市就已经发布了秸秆处理方案,文件中提到的烧除计划均由县政府统筹制定,明确了烧除批次和数量。 吉林省从现实和科学出发,秸秆焚烧政策的调整在保护环境与农业生产的矛盾中寻找到了新的平衡,值得我省借鉴。

    我省农作物秸秆产量每年高达一亿多吨,按照残茬率20%计算达到了2000多万吨。如果允许焚烧会带来如下好处:

    一是可以减轻降低政府和农民处理秸秆残茬部分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是将残茬焚烧可以降低病虫害的发生。

    三是将秸秆残茬焚烧可以保持土壤的结构稳定进而保障农作物的顺利生长和产量。

    四是秸秆残茬焚烧产生的草木灰可以增强土壤的肥力有益于农作物的绿色健康生长。

    综合以上四点建议我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允许焚烧农作物秸秆残茬的规定,同时各地市区县也要做好相应工作部署和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