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医院运行规范的建议
作者: 民进哈尔滨市委员会 | 发稿时间:2023-11-21 13:57:22

2016年我国颁布的《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2018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为互联网医院的发展奠定了基调。从需求上讲,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更加关注健康的状况,互联网医院可以有效改善我国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的情况,但当前互联网医院也存在着准入门槛、从业规范、收费标准、责任划分、监督管理等问题,多数情况会参照线下医疗机构的规定,缺乏政策的灵活性,基础建设存在割裂现象,配套细节不够到位等问题。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实施整体规划。要建立国家在医疗领域发展的总体规划,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到医疗机构的整体改革当中,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索试行电子处方;发挥互联网在首诊分流中的作用,使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等落到实处,探索研究移动端、互联网缴费的医保报销政策;制定医疗机构宣传推广规范,通过运用技术手段和经济方法,催生优秀医疗机构分享技术与资源的内在动力。

(二)严格划分界限,实现政府主导。当前腾讯、百度、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已经先一步完成了网络医疗的布局,社会资本的目的往往在于获得高额利润,而我国的社会性质决定了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大于盈利性,为此,借鉴教育培训改革,必须保证公立医疗机构的权威性和主体地位,严防社会资本在医疗服务中的过度膨胀。在统一信息平台标准的过程中,为保障安全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保证大数据不被滥用,政府通过进行持续有效地投入,建立起国家层面的信息化系统,逐步整合各省、市的医疗信息平台,不仅实现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也推进医疗机构与卫健委、工信、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互联互通。

(三)灵活开放标准,做到自主创新。要充分预判科技发展的速度和趋势,抓好人才的培养,做到与世界先进医疗技术的接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微观层面适当放权,鼓励医疗机构自我判断和自主创新,参与国内、国际间的竞争,通过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医疗环境机器人、计算机视觉、可穿戴智能设备、3D打印、扩展现实、5G远程协助等新技术,使互联网医院成为技术转化和应用的前沿,从而推动国家整体科技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