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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医院规范运行的建议
发稿时间:2023-12-04 17:18:49  
民进哈尔滨市委员会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为医疗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互联网医院的概念应运而生。2016年我国颁布的《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为互联网医院的发展奠定了基调。近几年,特别是新冠疫情的爆发,互联网医院得到了飞速发展。

互联网医院存在的形式多样,主要有:医院建立的挂号、分诊、问诊平台,多为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社会资本建立的医生助手平台,主要运营方式为网站、手机app;电商医药平台,主要业务为通过网络进行药物销售;此外还有一些公益类的医药知识问答平台等。当前,互联网医院的发展也面临着准入门槛、从业规范、收费标准、责任划分、监督管理等规范标准仍不够明确,技术标准不统一、检查结果难以做到跨地域跨级别的互相承认,网络支付无法实现医保报销等问题。为促进互联网医院规范运行,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实施整体规划。做好医疗领域发展的总体规划,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医疗机构的整体改革当中,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索试行电子处方。发挥互联网在首诊分流中的作用,使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等落到实处,探索研究移动端、互联网缴费的医保报销政策。制定医疗机构宣传推广规范,通过运用技术手段和经济方法,催生优秀医疗机构分享技术与资源的内在动力。

(二)严格划分界限,实现政府主导。当前腾讯、百度、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已经先一步完成了网络医疗的布局,社会资本的目的往往在于获得高额利润,而我国的社会性质决定了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大于盈利性,为此,必须保证公立医疗机构的权威性和主体地位,严防社会资本在医疗服务中的过度膨胀。在统一信息平台标准的过程中,为保障安全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保证大数据不被滥用,政府通过进行持续有效地投入,建立起国家层面的信息化系统,逐步整合各省(市、区)的医疗信息平台,不仅实现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也推进医疗机构与卫健委、工信、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互联互通。

(三)灵活开放标准,做到自主创新。要充分预判科技发展的速度和趋势,抓好人才的培养,做到与世界先进医疗技术的接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微观层面适当放权,鼓励医疗机构自我判断和自主创新,参与国内、国际竞争,通过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医疗环境机器人、计算机视觉、可穿戴智能设备、3D打印、扩展现实、5G远程协助等新技术,使互联网医院成为技术转化和应用的前沿,从而推动国家整体科技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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