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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地的风电建设行为的建议
作者: 赵坤宇    发稿时间:2024-04-01 14:28:27

我省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共计464处。其中,湿地公园及各类以湿地为主要保护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大多为重要的鸟类繁殖地、停歇地、觅食地和越冬地。经过多年的保护与建设,我省鸟类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底,国家公布第一批《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我省有3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被列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其中黑龙江富锦三环泡候鸟重要栖息地等25个栖息地涉及白枕鹤、丹顶鹤、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类重点保护鸟类。这些重要栖息地尤其是候鸟重要栖息地,对于鸟类迁徙、繁殖和栖息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保护和建设好这些重要栖息地所在的自然保护地,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

风电项目作为一种新兴的清洁能源项目,在国家的战略能源结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如果风电项目建设在自然保护地及其附近,将严重影响鸟类的迁徙生息。一是会减少鸟类的栖息地范围。风电机在运转过程中会产生叶片扫风噪声和机械运转噪声,大多数鸟类对噪声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因此会选择回避风电设备,减少活动范围。二是会存在鸟类碰撞叶片而伤亡的风险。候鸟在迁徙途中栖息时飞行高度一般低于100m,而风机叶片旋转高度为37~100m,目前的大功率风机的风轮直径更是超过200米,因此风机建设运行将直接对鸟类造成威胁。三是会影响候鸟迁徙。我省境内的候鸟重要栖息地大多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上,是重要的鸟类迁徙停歇地和繁殖栖息地,每年有大量候鸟路经这些自然保护地。如果在保护地内及周边建设风电项目,不仅会占用鸟类迁徙通道很大的面积,而且风电设备横亘在鸟类迁徙路线上,将严重影响候鸟的迁徙,进而影响这些自然保护地内的鸟类种群和数量。

为此,建议发改、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在核准批复风电建设项目时,要严格限制在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区域进行风电开发。可参考2017年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在督察江苏盐城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陆域的风电项目建设时提出的意见进行管理:在实验区内不能新建风电项目,保护区外围新建风电项目也要与保护区保持在5km甚至更远的距离。对已建风力项目,视其对鸟类危害的实际程度,决定是否拆迁或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已在鸟类迁徙通道上的鸟类越冬地、停歇地、觅食地和繁殖地及其附近建立的风电场,在鸟类迁徙季节要适时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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