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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决议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7-01-18 | 浏览次数:已点击:

(2017117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115日至17日在哈尔滨市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对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常委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委员们列席了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对上述报告表示赞同,对我省过去一年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给予了积极评价。会议隆重简朴、富有成效,是一次团结民主、求实奋进、凝心聚力的大会。

会议要求,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要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遵循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按照省委确定的年度政协协商工作计划,服务发展大局,开展协商议政,切实增强协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扣民生热点,积极参政议政,助推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完善;突出法治环境,强化民主监督,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提高履职能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领导下,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为奋力开创黑龙江振兴发展新局面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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