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选登
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建议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6-01-21 | 浏览次数:已点击:


刘晓为 文景贵

调查中发现,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情况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象普遍,不论是利率叠加、附加条件带来的隐性成本,还是担保公司和中介机构收费都抬高了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发展不利。主要问题是:

第一,贷款利率的市场价格上浮趋势明显。贷款利率市场化开启以来,这个利率市场似乎在银行业已达成价格联盟。同时银行筹资竞争加剧,也相应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进而增加了银行上浮利率的欲望。比如,对哈尔滨10家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利率定价调查了解,在国家实施贷款利率放开以来,大都把贷款利率定位在基准利率向上浮动30%--40%。在哈尔滨市,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锦州银行、内蒙古银行执行上浮30%利率,建设银行执行上浮利率35%,兴业银行、龙江银行、营口银行、哈尔滨银行执行上浮利率40%。

第二,保证(担保)贷款占比较高,增加了客户融资成本。调查了解,小微企业保证贷款占比较高,担保费用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收取,以哈尔滨市为例,各担保公司执行收费标准为1.5%--3%的担保费用,还要加收0.3%--1.2%的评审费。而担保贷款实际上是建立在政府信用、担保公司信用基础上的银行信用,为此,银行减低了风险,却加重了企业负担。

第三,信用类贷款减幅较大,占比较小。经调查,信用贷款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小,且逐年下降。主要是由于小微企业可供抵(质)押的资产较少,信用贷款风险相对较大;而银行出于审慎原则,选择抵(质)押和保证类风险管制措施,控制信用贷款规模,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解释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建议:

一是在保证哈尔滨市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信贷投放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利率制定、产品设计、服务机构设置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小微企业力度,对政策鼓励引导的信息技术类、民营科技创新类、三农生产加工类、文化旅游类企业,增加信用贷款投放。

二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债券市场,金融机构应积极利用国家金融政策,扩大金融债发行规模,协助政府、企业在发行主体门槛、发行条件等方面适当放宽,创新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努力提高债券融资增速,为小微企业融资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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