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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建议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6-01-21 | 浏览次数:已点击:


栾莹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将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必须通过转化,与实践相结合,使科研成果变成新产品。据了解,我省高等院校数量约有100多所,每年至少产生数百项科研成果。但从实际看,实现高校科研成果的成功对接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高校科技管理体制制约着成果的转化

高校现行的满负荷教学科研管理体制、职称评审制度、不灵活的用人机制、资金资助体制制约了高校科研成果与区域经济的很好对接。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我省高校成果产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发达,为企业和高校科技工作者提供的各种信息、法律咨询服务太少,资产评估缺乏权威性。

三、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专长在于研究,而不在于推动成果的产业化

与企业相比,科研机构中能够从事企业经营和市场开发的人才有限。在科研项目的不同阶段,必须实现创新主体的角色转换。

四、科研项目组织中对中试以及工程化环节重视不够

目前,我国多数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缺乏中试设备和中试资金,不具备中试和工程化的条件,而在科研项目组织中又没有对中试及工程化环节进行安排,造成许多技术难以进入生产环节。

五、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平台

目前,对科研成果转化参与者的应得利益缺少法律保障,政府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也缺乏政策支持,缺乏全国性的技术信息网和信息服务系统。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应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创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制定有关制度,保障高校、科研人员、企业、中介等相关人员的利益。要对科研转化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支持等,积极搭建高校与企业之间交流的平台。

二、健全机制,增加高校内动力

政府部门必须建立起不同类型的科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不同类型的研究工作各得其所,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把产业化项目作为创新科技计划组织方式

对于以产业化应用为目标导向的研究项目,应充分体现产业化需求,在组织方式上强调最终用户的参与,引导研发的方向和需求。在立项过程中,实现专家评审与产业发展需求相结合。

四、大力推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对于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部分基础研究成果和前沿高技术研究成果,由中央、地方与企业共同投资,进行面向市场的再研发,对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给予支持,并建立有利于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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