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
立足实际 多策并用 推动“双创”工作深入开展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6-01-25 | 浏览次数:已点击:

 

民建黑龙江省委员会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开展以来,取得巨大成就,也还面临一些问题:一是绝大多数创业主体缺少创业经验,在市场开拓、应对风险等方面能力较低。二是“双创”主体融资渠道单一,在研发活动中的投占比不高,融资难、融资贵、缺乏人才和技术等制约难题亟待破解。三是各部门执行政策时缺少合力,简政放权效果不够明显。为推动我省“双创”工作深入开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支持多元化创业创新主体协调发展,有效发挥载体示范带动作用,构建激发活力的创业创新人才培育体系。一是以大企业为龙头,大学生、科技工作者和农民为主力,回归人群为补充,推动多元化创业主体共同发展。发挥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省内大企业高管和科技人才衍生、裂变创业,带动形成新的创业主体。全面落实好大学生创业、科技创新、农民创业联席会议制度和各项扶持政策。打好“亲情”、“乡情”牌,吸引我省在国外企业任职的高管、在国内沿海、北上广深等发达城市的创业成功人士和打工群体返城、返乡回归创业。二是强化“双创”示范基地载体支撑作用,打造“中关村”式创业创新集聚地。突出抓好产业集聚区、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明晰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畅通与企业对接信息渠道,搭建组合式创业平台,有效聚集创业创新资源。三是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创业创新主体能力素质。针对创业者缺乏创业创新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现状,依托省内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型企业开展教育培训,将创业培训和实践有机结合,构建实用、管用、联动的创业创新培训体系,推动创业教育大众化、系统化。

二、创新投融资方式,全面拓展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一是强化政府引导作用,为初创企业“扶上马、送一程”。在落实好各项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和发挥好传统金融服务体系作用的基础上,设立省、市(地)、县(区)三级政府引导资金,支持初创企业发展;借鉴中关村“金种子工程”经验,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一定数量具备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为其提供担保融资绿色通道等投融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免费发放创业创新券,支持企业购买创新资源,开展科技研发。二是加快“四众”支持平台建设,优化配置投融资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重点引进和打造股权众筹平台,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实现“众筹、众创、众包、众扶”有效对接和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的有效整合,支持初创和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引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股权投资,发挥“新三板”和股权交易市场的融资作用。三是强化投融资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融资配套环境。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研究完善符合本省市场规律的资本投入、退出配套政策,加强风险防控。通过简化手续、优惠税费、政策扶持等方式,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加快机制体制创新,打造富有吸引力的创业创新栖息地,构建良好创业创新生态体系。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抓好创业创新政策落实。继续加强自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以权力“减法”换创业创新“乘法”。研究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先行先试政策,着力破解制约创业创新关键领域、重要环节难题。对现有创业创新政策进行动态修订完善和有效整合,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依托省、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集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融资服务、信息共享等功能为一体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提供领办代办、全程跟踪的“一条龙”服务。拓展政府企业投诉中心服务作用,畅通企业与职能部门沟通渠道,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扶持各类行业协会和创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培育龙江特色创业文化,营造浓厚创业创新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高校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防止“双创”工作“运动化”、预防“互联网+创业”的过度网络虚拟化,避免一拥而上、盲目跟风、投机取巧等误区,形成独具龙江特色的创业文化和浓厚的“双创”氛围,为创业创新注入强劲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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