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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20-01-03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在2018年民营经济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也就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推出了多项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措施。从我市工业经济情况来看,工业民营企业发展总体上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20181-11月份,全市22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184户,占比达到81.7%;实现工业总产值124.1亿元,占全市的58.7%

虽然近年来,我市工业民营企业得到了发展,但是在经济总量方面占比仍不足60%,民营企业发展也面临着诸多困难,重点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金融部门融资难、门槛高,特别是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由于资金使用时限长、还款时间长,金融机构普遍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积极性低,前置条件设置多、贷款审批环节多、审批链长,近年来,我市在建项目建设几乎没有获得过固定资产贷款,另外新建项目由于无法做出信用评级,也导致企业无法获得固定资产贷款。加之企业资金回笼困难,原材料、劳动力、流通领域的成本上升等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了企业发展缓慢、项目建成后停产等问题。

二是相关扶持政策门槛较高,中小型企业很难获得政策支持。近年来,省政府陆续出台了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试点方案”等政策措施,但是部分扶持政策门槛较高,迫切需要支持的成长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享受政策支持难度较大。特别是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方面,由于企业规模、投资规模小不能享受政策。如:《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贫困县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年内投产的工业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3%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符合《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且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建成并全部投产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等政策设置的投资额度过高,使我市大部分项目无法获得政策资金。另一方面,部分扶持政策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企业无法对接,如:《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支持和鼓励在具有竞争优势领域的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对起主导作用的民营企业,给予国际标准50万元、国家标准20万元、行业标准10万元、地方标准5万元的补助。”我市华宇烘干、迪尔药机、丰益食品等企业均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制定修订,但因政策没有实施细则,无法对接。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1、充分释放扶持政策引导作用,适当降低扶持政策门槛,特别是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创新孵化等方面实行普惠式政策,无论大小均给予支持,用政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结构调整。

2、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清晰申报流程,申请要件等内容,使好政策更好的惠及企业,成为助推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3、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给予金融政策倾斜,适度降低融资门槛,推荐优质、高效金融机构入驻我市,统筹省级资源解决我市企业融资难题。

4、积极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在制定或修订引导政策时,更多考虑全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因素,差异化制定引导措施,适当对黑龙江省等经济总量较小的地区给予倾斜,适度降低政策对接门槛,不断扩大政策受用面,惠及更多中小微型民营企业,充分释放政策引导经济转型升级的巨大作用。

5、加大对企业对外合作和能力提升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创造一些对外合作、展销洽谈的机会。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提升企业管理者市场意识、品牌意识、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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