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选登
关于优化黑龙江营商环境的建议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9-01-11


新年伊始的毛振华和雪乡两个事件,虽说都属个案,但是却也集中暴露出了黑龙江与经济发达地区在营商环境方面的制度缺陷和差距,值得执政者高度重视。

我在东北投资近30年,对东北营商环境的弊端感触颇多。坦率地说,东北最缺的并不是资金和项目,而是缺乏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目前的情况,让投资者的黯然伤心、望而却步。众所周知,我在沈阳五爱服装城地下二层的改造工程,由于沈阳消防滥用行政权力而被无端拖延长达三年之久。这一初衷为打造“双创”平台的好项目,在按消防部门审核通过的消防设计施工完毕后,消防部门却不按消防设计实施验收,公然违背《消防法》规定的“审验一致”原则,这种权力的任性使企业蒙受了重大损失。这一悖逆市场经济营商环境的典型事件,虽然没有发生在黑龙江,但类似问题也不无存在,这反映了东北地区一些政府部门权力不受约束,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守法的种种弊端。此等现象不除,谈何东北振兴?

李克强总理讲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确,营商环境的好与坏标志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强与弱。近年来,黑龙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进步有目共睹,但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为此,建议应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尤其要注意在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培育尊重财富创造者的社会文化三个方面入手,直面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倾力打造“法制政府”“诚信政府”“有为政府”和遵守行政伦理的政府,使市场经济能够按其自身规律不受干扰的持续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1、加强法制环境建设。首先应将拥有审批、处罚和裁决权力的机关和窗口单位作为重点开展此项工作,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实打实地加以落实,接受全社会监督,以增强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营商环境本质上是法制环境。要解决“投资不过山海关”的问题,应通过大力度地推进制度改革创新,来消除制度短板、法制缺陷和约束无力问题,从根源上消灭消除“资本恐惧”。因此,建议在剖析欺商坑商毁商弃商典型案例基础上,有针对性立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制止权力任性和寻租。

2、增强政府公信力。恪守契约精神,树立政府公信力,是经济健康顺利发展的关键。建议我省从“痛点”入手,集中整治轻诺寡信、“关门打狗”和权力任性等失信行为,赔偿投资者因此等行为而蒙受的损失,追究相关失职官员责任。提高行政透明度,建立阳光政府,认真落实负面清单,真正做到鼓励投资便利营商服务企业。

3、培育尊重财富创造者的社会文化。培育、建设和形成这种社会文化,是优化营商环境之本。建议在政府部门中开展“企业为什么要离开黑龙江?”的大讨论,端正官员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家的态度,增强服务企业,协助企业依法经营,摒弃那种“企业再大也是老鼠,官员再小也是猫”的陈旧文化,令“亲、清”的官商关系得以建立起来成为优化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主办
您是我们的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