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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的提案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9-01-11


一、案由:

哈尔滨市是19941月由国务院批准的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多成绩,也有许多沉重的教训。我曾到市政府、市人大参加审议了《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感到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地思考和研究,也感到我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随着哈尔滨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一起确实是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现状:

目前广大市民、领导者及一部分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同志对国内外先进的保护理论、方法和实践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和了解;关于历史文化名城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缺乏全面的调查研究;对于保护区域、保护建筑及历史建筑的再利用非常不够,同时由于开发而造成的对保护区域、历史建筑的破坏非常严重。

三、分析:

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项规划还没有完成,有关的城市综合设计尚未落实到日程上来;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资本运营链还没有形成,保护工作缺少资金保障;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有效的决策体系尚未建成;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工作不到位、不普及;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环境措施还不健全,对于哈尔滨市古建筑重视程度不够。

四、建议:

1)全面调查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

应该统筹安排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现状调查,搞清楚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搞好历史文化名城提供科学的依据。例如单就保护建筑而言,就可以调查:保护建筑的现状;保护建筑的环境及其综合整治状况;保护建筑的开发利用情况;已经列入保护建筑与街坊的有哪些变化和问题;还有哪些应该列入保护建筑与街坊的名单;保护建筑的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情况等等。通过调查,可以搞清楚我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方面究竟存在哪些问题、矛盾,究竟什么是阻碍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方面的瓶颈。

2)开发利用

为数众多的优秀近代建筑是支撑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四大重要支柱之一(我认为另外三根重要支柱是:历史文化传承、冰雪文体活动、寒地城市特色),同时也构成了哈尔滨的城市环境特色。将保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有机地相结合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即:“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保护。”在我市也有许多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如果将哈尔滨建城初期的滨江关道衙门建筑遗存进行综合治理、原样保护、建成遗址公园,就可以将保护和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将道外区靖宇街地区的传统商市风貌保护区进行综合设计,在保护、修缮的基础上,重新调整业态结构,建设特色街区,唤起新的商业活力和人气,无疑也是保护和利用的有机结合。

3)大力发展旅游业

建议我市大力开发、经营历史文化名城遗产,促进旅游发展。我认为应该高度认识、深度挖掘、精密策划、大力开展“哈尔滨近代建筑史迹旅游”。如:提出哈尔滨近代建筑史迹旅游点;制定哈尔滨近代建筑史迹旅游线;开通哈尔滨近代建筑史迹旅游车;培养哈尔滨近代建筑史迹旅游通;发展哈尔滨近代建筑史迹旅游业。

4)加大宣传力度

应该加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应该调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使大家认识和提高保护和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意义,使大家都具备保护和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意识,主动参与进来。以哈尔滨近代建筑史迹旅游为例,在宣传方面就可以绘制哈尔滨建筑史迹旅游图;编写哈尔滨近代建筑史迹旅游书;建设哈尔滨近代建筑旅游网,我市城市老照片集的出版、有关保护建筑书刊的出版、建筑艺术馆的建立、城市规划展的举办、新世纪十佳优秀建筑的评选活动等等,都是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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